2014-11-23 08:35:00 来源:水母网 我要评论
水母网11月22日讯(YMG记者李少鹏摄影报道)工资自然是越多越好,但得知自己“多领”三份工资,在烟台芝罘区工作的葛女士却如坐针毡。
几天前,葛女士收到一份“税务事项通知书”,称她有三份工资没有缴纳2013年度个人所得税,需补缴税款。
个税催缴单显示“被领”三份工资
“刚收到催缴单时,我还以为是什么新奇的诈骗手段,可后来咨询发现竟然是真的。”葛女士告诉记者,在这三家发工资却没缴税的公司里,一家是自己之前工作的地方,但已经离职多年;一家仅仅有过短暂的业务合作,此前仅仅领过一笔劳务费;另一家干脆就不知道是什么地方。
在税务部门的催缴单中,这三家公司给葛女士发了2013年一整年的工资,累计收入已经超过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需要缴纳3900多元的税金。而葛女士目前工作的公司,倒是一直按时足额缴纳个税,这让她稍微松了一口气。
原是企业冒用个人信息“发空饷”逃税
这些企业为何要给葛女士发“假工资”?烟台乾元律师事务所王强律师表示,有的企业为少缴企业所得税,往往会冒用毫不相关或已经离职的人员信息,每月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中为其做工资。这样账面上的支出就多了,相应便会少缴纳一些企业所得税。
“这种逃税手法实质上就是‘发空饷’,不过企业在虚造工资额度时,通常会在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以下,这样就能避免因漏缴个人所得税被发现。”王强调侃道,“看来这几家公司的财务人员要么不太‘专业’,业务水平不精;要么就是互相没商量好,发的工资太多了。”
“被领工资”后应立即到税务部门申诉
在得知自己“被领工资”后,葛女士立即到税务部门进行了反馈和申诉,并按照要求提供了必要的消息。“地税工作人员告诉我将立即展开调查,如果证明是个人信息被冒用,将清除漏税信息。”她说。王强表示,市民日常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身份信息,离职后也应主动与原单位财务部门对接,及时清除个人工资发放记录。如果得知被冒用“发空饷”,可以立即到税务部门申诉,并提供银行账号流水记录等证据。如既不申诉又不缴纳个税,逾期后将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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