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03 11:25:00 来源:济宁新闻网 我要评论
今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根据济宁市营改增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您需要到所属国税机关办理“营改增”确认业务。鉴于我市主城区(市区、任城、高新区)涉及纳税人较多,为提升服务质量和办税效率,现就营改增业务办理事项说明如下:
一、所需资料
(一)企业纳税人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3.未办理“一照一码”登记的,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
(二)个体纳税人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
3.个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三)纳税人签署税库银三方协议、办理发票业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申请退(免)税,所填报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印鉴)或发票专用章。二、办理事项(一)企业纳税人及核定月营业额超3万元的个体双定业户,自4月2日起至4月10日期间办理信息确认手续。
1.市区国税局:
(1)市区国税局税源管理二科负责接收市中地税分局直属局纳税人,时间为4月2日-3日;
(2)市区国税局南苑分局负责接收市中地税分局南苑中心税务所纳税人,时间4月2日-3日;
(3)市区国税局观音阁分局负责接收市中地税分局观音阁中心税务所纳税人,时间4月3日-4日;
(4)市区国税局阜桥分局负责接收市中地税阜桥中心税务所纳税人,时间4月5日-7日。
以上纳税人到市区国税办税服务大厅(关帝庙金融街内,即环城北路与古槐路交叉路口西北角)集中办理。
(5)市区国税局唐口分局负责接收市中地税唐口中心税务所纳税人,时间4月2日-7日,在市区国税唐口分局办理。
(6)市区国税局开发区分局负责接收市中地税安居中心税务所纳税人,时间4月2日-7日,在市区国税开发区分局办理。
2.任城区国税局
(1)任城区国税局城区分局负责接收任城地税分局直属征收分局纳税人,时间为4月2日-3日,4月6日;(2)任城区国税局税源管理一科负责接收任城地税分局三贾中心税务所纳税人,时间4月2日;
(3)任城区国税局仙营分局负责接收任城地税分局金城中心税务所仙营街道纳税人,时间4月3日-5日,4月7日-8日;
以上纳税人到吴泰闸路143号任城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第五加油站西邻)集中办理。
(4)任城国税局金城分局负责接收任城地税分局金城中心税务所金城街道纳税人,时间4月2日-10日,在任城国税金城分局办理。
(5)任城国税局李营分局负责接收任城地税分局李营中心税务所纳税人,时间4月2日-10日,在任城国税李营分局办理。
(6)任城区国税局南张分局负责接收任城地税分局南张中心税务所纳税人,时间4月2日-10日,在任城国税南张分局办理。
3、高新区国税局
原济宁高新区地税分局所管理的营业税试点纳税人请根据所属街道、乡镇按以下时间段到济宁市吴泰闸路116号(济宁高新区市民中心高新区国税局“营改增”专用窗口)办理相关涉税业务。
高新区街道办事处、乡镇所辖纳税人预约办理时间段:接庄镇,4月2日、3日;黄屯街道,4月2日、3日;王因镇,4月2日、3日;柳行街道,4月3日、5日、6日;洸河街道,4月3日、5日、6日、7日。
4月8日-10日接收未在预约时间内办理确认手续纳税人。(二)核定月营业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原营业税个体双定业户。于5月1日-31日,按照上述对应关系和接收地点进行办理接收手续。(三)4月13日-27日,经现场确认“营改增”信息后,已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或月营业额超过3万元、季度营业额超过9万元的纳税人,还需到所属国税机关办理税控设备发行和发票申领手续,确保5月1日后发票正常开具。
三、业务咨询
市区国税局咨询电话:市区局办税厅5168723;唐口分局办税厅5168663;开发区分局办税厅5168592。
任城区国税局咨询电话:任城区局办税厅5168068,5161048; 金城分局办税厅5168178; 李营分局办税厅5168161;南张分局办税厅5168151。
高新区国税局咨询电话:办税厅5171205、5171228、5171292。
业务办理详情请查询济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和“济宁国税”微信公众号,有关营改增事项将实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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