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30 10:16:00 来源:济南时报 我要评论
总共4723条线索,市民都举报了啥? 480条有效线索,啥违法行为最多?
12月2日起,省城济南进入全民举报交通违法的时代。通过“泉城行+”及济南交警微信号,市民用手机即可拍摄发生在身边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向交警部门举报。活动实施以来,哪些违法行为最受济南市民诟病,市民举报线索的有效率是多少?交警就此一一做出解答。
九成线索无法使用举报最好提交视频证据
从数据中不难看出,480条有效线索仅占所有4723条举报线索的十分之一,也就是说有九成的线索并不能作为交警部门执法的依据。济南市交警支队交通处副处长王宏斌介绍,“随手拍”活动在济南首次施行,不少市民对于举报要求不太了解。经交警部门调查核实,无法作为证据使用的主要原因是举报违法描述不详细,违法地点填写不准确,图片或视频等证据信息不规范、不清晰,不能反映违法事实等。
根据公安部《关于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公交管[2013]93号),市民在拍摄取证相关违法行为后,应在3日内向济南交警进行举报,条件允许的,尽量实时进行上传举报。举报违法资料应为视频或图片,视频时长在15秒到60秒之间,大小不超过100M,图片不少于2张。视频、图片要求能够记录下机动车的违法过程,并能清晰分辨违法车辆号牌、车辆颜色和车型,最好能够记录违法驾驶人的图像。王宏斌提醒市民,举报交通违法时最好是提交视频证据,鼓励驾驶人使用行车记录仪视频拍摄交通违法行为。
对积极参与举报的市民发放记录仪作为奖励
虽然前期大部分市民的举报线索不能作为执法依据,但这并不是说民警对这部分线索弃之不用。“我们会定期对‘随手拍’数据库进行大数据的梳理,排查出违法行为较多的道路或区域,指导交警部门的日常勤务工作,加大路面的巡查力度。”王宏斌介绍,另外交警部门还将对积极参与“随手拍”活动的市民,发放有无线传输功能的记录仪作为奖励。
对于参与“随手拍”活动的方式,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违法行为,分别是济南交警微信公众号、泉城行+ APP,以及济南交警“随手拍”活动电子邮箱(jnjjssp@126.com)。对于举报信息,交警会安排专人调查、核实。可以作为执法证据的举报内容,交警部门将及时电话联系车主及驾驶人到交警队接受处罚,拒绝配合处罚的,路面巡逻的骑警会定点查控处理。
■提个醒“随手拍”主要针对七种违法行为:
1.车辆进入实线导向车道后仍骑压实线变更车道的;
2.未设置人行信号灯的路口,行人横过斑马线,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设置人行信号灯的路口,行人绿灯时横过斑马线,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
3.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的;
4.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5.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通行的;
6.机动车占用公交车道、BRT专用道通行的;
7.强行加塞、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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