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21 08:47:00 来源:舜网 我要评论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近日,山东省财政及时拨付2017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96亿元。资金分配按照各市2016年1-11月空气质量改善情况、2016年度相关项目完成率等因素切块下达各市,并向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等5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适当倾斜。专项资金由各市自主安排到规划内非电力行业脱硝、脱硫、除尘项目,有环保手续的各类炉、窑提标改造项目,城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散煤整治、机动车移动源等大气污染治理项目,以项目为抓手加快推进山东省空气环境质量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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