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08 09:22:00 作者:更多 来源:中国新闻网等 我要评论
山东省泰安市多名男子猥亵伴娘事件已得到警方处理,泰安市公安局昨天发布消息,3名男子因为涉嫌强制猥亵妇女被拘,另一男子被取保候审。其他涉嫌猥亵伴娘的嫌疑人外逃,警方正在全力进行追捕。
泰安16岁伴娘婚礼上受辱,3男子涉嫌猥亵妇女被拘
近日,一则“16岁伴娘惨遭扒衣”的新闻闹得沸沸扬扬,山东泰安16岁的小丽因为漂亮,被人请去当伴娘,可是这次当伴娘的经历对她来说却是一场噩梦。小丽被脱光衣服猥亵,使其遭受巨大刺激,多次想自杀。
据《检察日报》报道,事情发生后,该伴娘羞愧难当,跑到马路上想让车撞自己。她躺在马路中间,过往的车辆要么急刹车停下,要么绕着她走。
由于怕家人担心,回家后的小秦也没敢告诉父母。事发后几天,小秦精神恍惚,经常站到马路中间。
“泰安伴娘”事件一经报道,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巨大关注。据山东省泰安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泰安公安”7日发布的消息,在“泰安伴娘”事件中,4名男子因为涉嫌强制猥亵妇女,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对于其他外逃的嫌疑人,警方正在全力进行追捕,并表示“必须要给受辱伴娘一个说法,为她讨一个公道。”
据了解,因涉嫌在“泰安伴娘”事件中强制猥亵妇女,3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1名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其余被警方列为重大嫌疑的犯罪嫌疑人,正在警方全方位的追捕中。
我国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明认为,参与猥亵伴娘的十几名年轻男子的行为在实施侵害时有一定主观意愿,并伴有一定恶意,符合刑法第237条规定,应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
泰安16岁伴娘被侮辱猥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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