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讨薪获18万枚1角硬币 银行调10人清点(图)

2014-01-07 09:36:00    作者:牵线   来源:荆楚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讨薪 男子 法院 民事判决书 权利人
[提要]奔波一年多,在法院帮助下,侯先生终于讨回自己的薪水。昨日在记者牵线下,半吨硬币运至某银行蔡甸支行。1月4日,记者陪同侯先生去某银行蔡甸支行,对方建议侯先生周一再来,到时候人手较多,以便清点。

男子讨薪获18万枚1角硬币 银行调10人清点(图)

男子讨薪获18万枚1角硬币 银行调10人清点(图)

  奔波一年多,在法院帮助下,侯先生终于讨回自己的薪水。可让他哭笑不得的是,对方支付的竟然是18万枚白花花的一角硬币,重达半吨。如何兑换?一时犯了难。

  昨日在记者牵线下,半吨硬币运至某银行蔡甸支行。银行方表示,将抽调约10名工作人员开展清点工作,争取在2天内将其兑换到位。

  讨薪成功

  获18万枚一角硬币

  46岁的侯先生家住武汉市蔡甸区奓山镇。2012年11月7日,他与一随州老板庞某签订了施工协议,庞某将随州市一桥梁建设的挖桩任务交给侯先生,包工价格为每根2300元,开工付生活费1000元,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侯先生称,随后他组织施工,一共开挖了17根桩,其中全部做完的有14根。眼看着工期将近,庞某却突然告诉侯先生,写协议时错将“每排2300元”写成“每根2300元”,施工由此中止。侯先生认为,一排是两根,如果这样算,只能获得一半酬劳,不能接受。

  多次协商未果,侯先生将庞某告上法庭。2013年8月12日,广水市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庞某作为个人无建筑桥梁资质,又未经河道主管部门批准,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因此他与侯先生签订的“挖桩协议”不合法,但庞某应该向侯先生赔偿挖桩包工的损失。同时,对于庞某提出的“协议书写出错”一事,法院并不支持。法院判定,减去庞某已经支付的部分款项,他还应向侯先生支付22530元。

  后来,庞某以减掉相关材料费用为由,只愿支付18000元。更让侯先生难以接受的是,今年1月2日,他从随州领回的竟然是10编织袋全部为一角的硬币。

  经过称重,这些硬币重达570多公斤。回到蔡甸家中,他将其中2小袋硬币合为1大袋,看着摆在墙边的9袋硬币,侯先生哭笑不得。这些一角的硬币是足额的18万枚吗?又该如何兑换呢?他一时手足无措。

  记者牵线

  银行抽调10人清点

  1月3日,侯先生用面包车将9袋硬币送至当地一银行网点,未被接受,还让其去超市兑换。

  1月4日,记者陪同侯先生去某银行蔡甸支行,对方建议侯先生周一再来,到时候人手较多,以便清点。昨日上午,在记者陪同下,侯先生将9袋硬币运至银行。在数名保安帮助下,半吨硬币被运送至银行内库存。

  三人搬一袋,保安累得气喘吁吁。待搬运最后一袋时,因口袋破损,部分硬币哗哗啦啦洒了出来,有的是零散的,有的还用纸包着。一位工作人员称,此前有公交公司过来兑换硬币,但见到如此多的硬币还是第一次。“这些硬币都是崭新的。”该工作人员说,不排除有人故意将包装打开了。

  银行方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会抽调近10名工作人员,争取在2天内清点完毕。同时,对方表示,如果清点发现有假币,银行会及时处理,并告知侯先生。

  有意为难

  实在有损社会公德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远在随州的庞某。电话中,他仍称“协议书写出了错误”。他坦承,这么做,就是为了为难一下对方。当问及硬币来源时,庞某表示,这些硬币都是他专门从银行换取的,自己不会为了一点小事犯法。

  对此,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吴正平表示,被执行人故意选择以全部一角钱硬币的方式支付执行款,不仅损害了判决文书确定的权利人一方的利益,也有损社会公德。如果是故意为之,就是违法行为。即便双方在执行中没有约定支付方式,权利人仍有权要求给付一方以合理方式支付,否则可以拒绝接受。如果发现假币,还可能被追究责任。

  同时,吴律师表示,作为银行来说,兑换货币是其公开的基本职能中的重要一项。(荆楚网)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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