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砸ATM机取款未遂留下指纹 5年后考驾照露馅

2014-02-28 09:28:00    作者:陈婧   来源:扬子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秦某 考驾照 ATM机 男子 留下指纹
[提要]6年前的一天,某银行浦口某分理处的两名工作人员,一大早到单位后发现银行柜台防弹玻璃被人砸了。这个案子一沉就是5年,直到去年2月份,警方的相关系统突然报警,他们很快锁定了疑犯秦某,并且在几天后,在浦口一家网吧内被抓获。

  6年前的一天,某银行浦口某分理处的两名工作人员,一大早到单位后发现银行柜台防弹玻璃被人砸了。大厅地面还有几滴血,ATM机也被撬坏,现场一片狼藉。两人赶紧报警,警方现场提取指纹,但疑犯一直逍遥法外。直到2013年2月,男子秦某报名考驾照录入指纹时,信息即时传入警方系统,终于案发。今年2月25日,秦某因涉嫌盗窃罪在浦口法院受审。通讯员 普法

  扬子晚报记者 陈婧

  银行被砸一团糟,疑犯5年后考驾照露馅

  2008年1月份的一天早上,中国某银行浦口某分理处的两名工作人员向往常一样,来到单位。但眼前的景象让他们大吃一惊,窗户栏杆被锯断,银行大厅的ATM机被撬开,还有猛砸的痕迹,不过ATM机内的柜子并没有被打开。显然施暴者并未放弃,又砸破柜台前的防弹玻璃,将玻璃砸出一个洞,大厅的地面还有几滴残留的血迹。他们赶紧向警方报案,并告知银行领导。后经银行工作人员清点,被损坏的ATM机内有11万元,并没减少。

  随后赶到的公安人员从现场提取了手印、指纹以及血迹。ATM机经保险公司理赔6.3万元。但此后,一直没能找到更多有关疑犯的线索。

  这个案子一沉就是5年,直到去年2月份,警方的相关系统突然报警,他们很快锁定了疑犯秦某,并且在几天后,在浦口一家网吧内被抓获。事后,警方解释他们发现疑犯在某驾校录入指纹,顺藤摸瓜顺利抓获。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结果显示,秦某右手拇指指纹与5年前警方采集保留的样本是同一人所留。此后,警方又比对现场血迹中检出的DNA与秦某血样,验证结果为基因型高度相同。

  小偷“志在必得”,砸了取款机又砸防弹玻璃

  秦某今年25岁,犯案时才19岁,对于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浦口检方认为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向浦口法院提起公诉。今年2月25日,浦口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秦某供述,2008年1月份的一天晚上,他打算到某条烧烤街吃夜宵,然后就在附近转悠。他翻过铁道边的一堵墙,看到一扇特别旧的窗户。他朝里面看发现是某银行,顿起贼心想进去看有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是窗户里面还有铁栅栏挡着,他转身出去到附近一家轴承厂,在垃圾堆找到三根钢锯条。秦某用钢锯条将窗户中间的钢筋锯开,之后钻了进去。

  秦某看到大厅有一台自动取款机,开始想方设法打开取款机,失败之后,秦某没有放弃,又从窗户翻出去,在轴承厂附近找到一根铁棍子,返回对着取款机一通乱砸,但还是没有打开。正当他准备放弃砸取款机走人的时候,看到银行柜台上的防盗玻璃,就用铁棍顺手砸了一下。砸了很长时间,终于砸出一个洞。他钻进去准备看有没有值钱东西的时候,银行报警器响了,秦某慌忙逃跑。

  检方:破坏性盗窃,从重处罚

  庭审上,秦某称逃走后这几年,并不知道警方在通缉他。浦口检察院作为公诉方称,我国法律规定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盗窃未遂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证据已经证实秦某行为构成盗窃罪。而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公私财物,造成其他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秦某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检方建议对秦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两年,并处罚金。不过法庭并没有当庭宣判。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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