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车未熄火救人时引发连环事故致1死14伤

2014-04-22 16:24:00    作者:洪雪   来源:法制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李福重 熄火 死多 厢式货车 撞车
[提要]厢式货车违规载客13人,在京榆旧路撞车侧翻致一死多伤。今天上午通州法院证实,52岁的货车车主李福重被控涉嫌交通肇事罪,将于后天在通州法院受审。2013年10月10日6时许,李福重驾驶轻型厢式货车,搭乘13人,由东向西行驶至通州京榆旧路小堡村西路口调头时,未避让张先生驾驶的由西向东直行的轻型厢式货车。

  厢式货车违规载客13人,在京榆旧路撞车侧翻致一死多伤。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当过路人为救被压人员抬车时,货车因未熄火再次失控,撞伤一人后又撞上正常行驶车辆,导致二次事故。

  今天上午通州法院证实,52岁的货车车主李福重被控涉嫌交通肇事罪,将于后天在通州法院受审。

  2013年10月10日6时许,李福重驾驶轻型厢式货车,搭乘13人,由东向西行驶至通州京榆旧路小堡村西路口调头时,未避让张先生驾驶的由西向东直行的轻型厢式货车。两车相撞后,李福重所驾货车向右侧翻,张先生的货车冲入逆行线,李福重车内的乘客张某某当场死亡,白先生等11人受伤。

  围观群众为抢救压在车下的张林,欲抬起李福重的车,没想到李福重未熄火,众人在抬车时,车辆失控前行,将行人吴女士撞伤后,车前部又撞上正在缓慢通过现场的另一辆车。经通州交通支队认定,此次事故李福重负主要责任,张先生负次要责任。检方认为,李福重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二人轻伤,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 洪雪)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刘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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