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谎称富二代和女网友开房后偷走其手机

2014-04-29 08:50:00    作者:杨勤煊   来源:法制周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男子 女网友 苹果手机 作案 诈骗
[提要]近日,怀化市沅陵县公安局依法以诈骗、盗窃罪报送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粟某。自今年1月份以来,粟某先后在沅陵、凤凰等地实施诈骗、盗窃5台苹果手机和3100元现金,共作案6起,涉案金额达3万余元。

  本报讯(通讯员 杨勤煊)近日,怀化市沅陵县公安局依法以诈骗、盗窃罪报送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粟某。

  3月14日,一凤凰籍女子田某来到城南派出所报案称,她与一名粟姓男子在宾馆开房,男子趁其熟睡之际偷走了她的一部苹果手机。接警后,民警立即对该案展开调查。通过查看监控视频,民警发现了田某与粟某从凤凰到沅陵乘坐的黑色轿车。查寻车辆信息后,民警得知该车为沅陵一车行的租赁车辆,租赁信息显示该车从3月12日至14日租给了一名粟姓男子。获悉粟某会再来车行租车的信息,民警决定来个“瓮中捉鳖”,3月22日,民警在该车行成功将粟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粟某对其实施诈骗、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交代,自己与田某于3月上旬在凤凰通过微信结识。3月13日粟某驱车从凤凰接田某来到沅陵购物,晚上趁田某熟睡后,偷走了她的苹果手机。粟某还交代,这种事情还不止做了一次,其通过QQ、微信等聊天工具,谎称自己是富二代,与对方成为朋友后,再伺机作案。自今年1月份以来,粟某先后在沅陵、凤凰等地实施诈骗、盗窃5台苹果手机和3100元现金,共作案6起,涉案金额达3万余元。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刘亚敏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