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苍溪县人民医院院长受贿194万元获刑13年

2014-04-30 16:43:00    作者:王洪录   来源:正义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人民医院 苍溪县 杨某 获刑 院长
[提要]4月25日,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该县人民医院原院长杨某共计8笔收受贿赂194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

  原标题:四川苍溪县人民医院院长受贿194万元获刑13年

  正义网广元4月30日电(通讯员 王洪录)4月25日,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该县人民医院原院长杨某共计8笔收受贿赂194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判决宣布后,杨某表示不上诉。

  2009年至2013年,杨某在担任苍溪县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在该医院设备采购和工程建设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工程建设和销售设备提供便利。2010年上半年,该医院在实施修建住院综合大楼灾后重建项目过程中,第一笔就收受承建方好费35万元,此后,从2011年上半年至2013年6日,该医院先后采购X射线数学化成像系统,多层螺旋CT,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多功能X射线高频胃肠系统等医疗器械,共收受销售方贿赂159万元,他收受贿赂的最大一笔是多层螺旋CT,收了55万元,最小的一笔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收了8万元,其它7笔都是在15万元以上。

  归案后,杨某能够如实交待自己的罪行,有悔罪表现,并积极退缴了全部所得赃款,所以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刘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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