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峰期禁用打车软件

2014-05-03 16:41:00    作者:蔡国栋   来源:新华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公共信息化 出租车驾驶员 出租汽车行业 运营商 使用手机
[提要]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该规定对手机打车软件运营商、出租车司机和乘客三方进行规范管理。规定还要求,手机打车软件应具有身份认证功能,经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审核注册的出租车驾驶员方可注册、下载和使用软件。

  新华网乌鲁木齐5月3日电(记者蔡国栋)针对近期高峰期出租车事故增加,黑车司机下载手机打车软件预约载客,因网络信息问题造成无法通过手机支付车费的情况,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出台了《关于规范手机打车软件在乌鲁木齐市使用的暂行规定》,要求打车软件不得设置加价、议价和拼客功能,禁止高峰期使用打车软件。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该规定对手机打车软件运营商、出租车司机和乘客三方进行规范管理。对违反出租车行业相关法规规定的,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该规定要求,乌鲁木齐市出租车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运送乘客途中,禁止使用手机软件抢单,以确保行车安全;禁止出租车驾驶员在高峰期(9:00-10:30、19:00-20:30)使用手机打车软件进行预约服务;因网络信号不稳定等原因造成乘客不能采用电子方式支付出租费的,应按计价器显示金额以现金方式付费,严禁向乘客索要手机打车软件开发运营商提供的补贴款。

  规定还要求,手机打车软件应具有身份认证功能,经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审核注册的出租车驾驶员方可注册、下载和使用软件。手机打车软件应与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进行数据平台对接,以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提供的出租车驾驶员资格数据库信息为准,信息和数据资源应统一纳入政府的公共信息化管理。

  作者:蔡国栋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刘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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