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07 14:17:00 作者:李彦琴 来源:中国甘肃网 我要评论
劳务派遣工同工不同酬、福利待遇低、职业发展受限等问题一直以来广受诟病,今后这种现象将得以解决。在昨日召开的全省劳动关系座谈会上,省人社厅部署安排了今年劳动关系工作的各项任务,其中在备受关注的劳务派遣方面规定从今年7月1日开始,经营劳务派遣单位必须取得经营许可证,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工的企业从今年3月1日起,在两年的过渡期内必须降到规定比例以内。此外,全省的10余万劳务派遣工有望实现“同工同酬同福利”。
据省人社厅副厅长吴雄成介绍,我省规定从今年7月1日开始,经营劳务派遣单位必须取得经营许可证。在福利待遇权益方面,我省明确用工单位应当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在社会保险权益方面,我省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开展跨地区派遣业务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我省明确要求劳务派遣员工与直接用工在岗位相关的福利上应当相同,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李彦琴)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