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18 09:56:00 来源:北京青年报 我要评论
本报讯(记者刘晓玲)为获取他人财物,李某、史某冒充警察,以抓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为名招摇撞骗。近日,朝阳检察院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李某、史某涉嫌招摇撞骗罪一案获法院支持,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史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李某、史某二人通过QQ群认识胡某,知道女孩是网上招嫖小姐后,便约她见面,伺机获取财物。二人经预谋后于2013年7月23日0时许在朝阳区安贞西里某酒店,由史某在外望风,李某拿着事先准备好的伪造警官证,冒充人民警察,以查房为由进入被害人胡某房间。
进入房间后,李某亮出伪造的警官证,让被害人蹲在厕所的地上。之后打电话给史某,电话中让史某把人带走,这让被害人对其警察身份更加确信。李某趁机拿走被害人的苹果4S移动电话一部及钱包一个。后来,李某、史某又于2013年8月26日23时许在西城区某宾馆,再次以相同方式招摇撞骗,取得被害人龚某钱包一个。李某、史某很快被公安机关抓获,二人对其行为供认不讳。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