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20 17:21:00 来源:中国宁波网 我要评论
因女友与别人有矛盾,男子竟然伙同朋友实施报复,用502胶水在对方的轿车上乱涂一番。他们本以为这不过是一场恶作剧,没想到已经触犯了刑法。昨天,江东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80后小伙施某是台州人,高中毕业后便在宁波经营生意,他的女友方某也在宁波工作。去年4月的一天,施某、方某和朋友陈某一起吃夜宵。
饭桌上,方某说她和闺蜜林小姐闹翻了,历数对方的种种不是。施某越听越气愤,决定帮女友出头。他提议用502胶水将林小姐的车门给粘住,让她上不了车。施某还怂恿陈某跟他一起去,陈某觉得自己和施某是哥们,应该帮忙,便答应了。
吃完夜宵后,施某和陈某在路边的杂货店,买了两支502胶水,来到林小姐住的小区楼下,找到了她新买的轿车。两个人先用胶水把车门把手粘牢,又把胶水沿着车子的门缝将车门粘在了车体上,剩余的胶水又涂在挡风玻璃和车顶上。
第二天早上,林小姐发现自己的爱车惨不忍睹,当即报警。警方通过查看监控录像,发现了施某、陈某的作案经过。经过鉴定,林小姐新车的损失达到1万元以上。因此警方以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并且传唤了两人。两人接到警方的传唤后相继投案自首,并且赔偿了林小姐的所有损失,而林小姐也念及自己和方某是朋友,对施某和陈某表示了谅解。
由于被告人施某和陈某认罪态度好,向警方自首并且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昨日,江东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判处施某罚金4000元,陈某罚金3000元。宁波晚报 记者 殷欣欣 通讯员 姜栋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