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取消失业险户籍差别 惠及二百万外来工

2014-06-25 17:55:00    作者:李映民 李纯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户籍 失业保险金 条例 失业人员 外来工
[提要](李映民 李纯)记者25日从广东东莞市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东莞将消除失业保险的本市户籍职工与非本市户籍职工的缴费和待遇差异,使外来工与本地居民同样参保缴费、同等享受待遇。

  中新社东莞6月25日电 (李映民 李纯)记者25日从广东东莞市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东莞将消除失业保险的本市户籍职工与非本市户籍职工的缴费和待遇差异,使外来工与本地居民同样参保缴费、同等享受待遇。该政策实施后将有200多万外来工参保人受益。

  据东莞社保局介绍,根据新修订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自今年7月1日开始,东莞市将对失业保险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消除东莞本市户籍职工与非本市户籍职工的缴费和待遇差异,使两大群体同样参保缴费、同等享受待遇。除了突出了社会公平外,新《条例》还新增了求职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生育补贴等多项待遇。

  东莞社保局工作人员表示,东莞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有300多万人,其中80%是非本市户籍工人。此次新《条例》实施,将惠及200多万的外来工参保人。今后,东莞失业保险所有参保人将同样参保缴费、同等享受待遇,并享受多项新增待遇。

  新修订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后,将突出鼓励失业工人再就业和再创业。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或创业的,允许其提前一次性领取剩余部分或全部失业保险金,更全面地保障参保员工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创业的作用。(完)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刘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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