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30 10:56:00 来源:大洋网 我要评论
因朋友借钱不还,近日,绥德一债主将欠债人网上“曝光”。欠债人的照片及各种信息被债主张贴在了网络上,引发了网友热议。律师认为:债主的这种做法很不妥,涉嫌侵犯他人名誉权。
5月20日,一网友在百度“绥德”贴吧发布了一则题为《你可以不感恩但你不能没良心求围观》的帖子,该帖发出后引发网友广泛热议。帖子内容写着“在你快没命的时候,我借钱给你,救了你,如今不但不还钱,还把联系方式换了”。在帖子的下方还附上了欠债人十多张生活照片、网络个人信息和拒绝还钱时,双方的邮件往来记录。
记者向发帖网友了解情况后得知,今年年初,他给朋友安某借了一些钱,之后他多次索要,但这位朋友称自己没钱,拒绝还钱。最近他还发现,这名欠债人以前用的手机号码也更换了,由于一时无法联系到欠债人,他只好将欠债人信息发在网上寻求网友帮助。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咨询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李四东律师,李律师说:“如果他人借了钱,不但不还钱,还东躲西藏起来。债主完全可以提供相应证据走法律途径解决,债主私自将他人的照片公布在网络上,这样的做法并不妥。”李律师认为,债主的这种做法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虽然情节比较轻微,构不成某种程度的精神损害,但同样是不合法的。债主应该走法律途径理智地处理债务纠纷等问题。榆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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