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男童起诉父亲索要房产 法院判决支持孩子

2014-08-29 11:25:00    作者:   来源:人民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房产 小乐 房屋 法院判决 起诉
[提要]父母离婚后,6岁男孩小乐(化名)起诉父亲、爷爷、奶奶索要房产。孙女士作为小乐的法定代理人向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将小乐的父亲、爷爷、奶奶一并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位于通州区某小区的两套房屋归小乐居住、使用。

  父母离婚后,6岁男孩小乐(化名)起诉父亲、爷爷、奶奶索要房产。近日,通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乐的起诉理由正当予以支持,并判定涉案房产归小乐居住、使用。

  父母离婚 儿子告父亲索要房产

  2005年12月,王先生与孙女士登记结婚,2007年10月,二人生下了小乐。但小乐的出生未能增进王先生与孙女士的夫妻感情,双方不断因琐事产生矛盾,夫妻感情逐渐破裂。2013年7月,经通州区人民法院调解,孙女士与王先生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同时约定6岁的小乐由孙女士抚养。

  仅仅3个月后,王先生和他的父母却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孙女士作为小乐的法定代理人向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将小乐的父亲、爷爷、奶奶一并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位于通州区某小区的两套房屋归小乐居住、使用。

  丈夫称前妻想侵吞房产

  法官经核实发现,王先生的父母在通州区梨园地区某村拥有一处宅基地及院落内房产,王先生一家三口的户口也都落户在这个院落中。2011年,该村进行旧村改造,小乐、孙女士、王先生及其父母均为被安置人。此次拆迁,王先生一家三代人共计被安置了4套房屋,分别为两套两居室、一套一居室和一套“零居室”。诉争的房屋即为4套安置房中的一居室和“零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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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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