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来婚房是凶宅 房主丈夫在房子内烧死

2014-11-04 08:15:00    作者:   来源:东北法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凶宅;婚房;房主;隐瞒信息;退赔
[提要]张女士认为原房主和中介的行为已构成了欺诈,应依法撤销合同并赔偿自己装修损失费7.3万余元。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房屋内发生的非正常死亡现象属于影响合同订立和履行的重大事项,卖房人应当主动披露。

买来婚房是凶宅 买家起诉要退赔

  买来婚房是凶宅

  谁都不想花巨资买来的房子竟然发生过命案,但是张女士却如此倒霉,本来想给儿子准备新房如今却变成了“凶宅”,最令和女士气愤的是原房主的刻意隐瞒导致如今这个局面,儿子没新房不要紧,但是这“凶宅”认敢去住?所以张女士认为原房主和中介的行为已构成了欺诈,应依法撤销合同并赔偿自己装修损失费7.3万余元。

  现在有些中介为了能提高出售率不仅欺骗买家并埋没良心的说慌这样真的是太不道德了,张女士已经表示态度是想买来做婚房,而中介却没好介绍却介绍个死过人的房子,换谁谁都不爽,应理解买家的心理给予赔偿,要不然这样的中介还会有人去咨询买房吗?

  二手房就是有这样的顾虑,作为新房还是买新的吧,因为别人骗你也我可厚非,因为遇到每个人都说这里死过人,那么这套房还会有人住吗?

  张女士通过中介为儿子买了一套婚房,但装修时才得知该房屋的男主人因该房屋火灾丧命。认为原房主隐瞒信息出售“凶宅”构成欺诈,张女士起诉要求退房并索赔。近日,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否认房屋为“凶宅”,作为第三人的中介公司则认可“凶宅”的说法,同意原告退房。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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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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