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31 11:53:00 来源:羊城晚报 我要评论
新闻回放
2014年9月3日,东莞一公司员工张某在公园晨练时捡到一包电焊水,他主动联系失主,叫对方过来取。失主疑心是偷盗自己物品者对他敲诈,就向派出所报了警,带着派出所警察出现在张某面前。警方以涉嫌盗窃将他强行铐到派出所。后经所属公司出面交涉并出具《担保书》,张某才恢复自由。
此事在网络上持续发酵,外界甚至将之与“彭宇案”类比。张某认为,他做好事但却被警方侵害了名誉,希望警方能公开向他道歉。
2014年9月9日,警方对外称,已初步排除张某的盗窃嫌疑。不过失主吴先生出面回应后让事件陷入了一场罗生门:“张某当时明显有索要钱财的意思,我并不怀疑他跟我的物品被盗有关,但是张某要归还东西给我确实是有条件的。”
眼下如何
各执一词 真贼未现
该案留下了一些有待求证的悬念:张某在联系失主见面之后,有当面索要钱财作为回报吗?警员将张某铐上警车后辱骂过他吗?砸烂失主车窗盗窃财物的真正犯罪嫌疑人是否能够归案还张某一个清白呢?
1月23日,东莞长安警方一位姓余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案已明确是一场误会。该工作人员称,张某确实有索要钱财,不好定义为拾金不昧,而当时嫌疑人有砸烂车窗盗窃财物的嫌疑,为了避免嫌疑人逃脱,按程序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当时出动的警员没有任何辱骂当事人的行为。
此外,作案确实另有其人,至于是否已经将其抓捕归案,该工作人员称,“案件还在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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