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颐酒店涉案男子获刑 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罚金5000元

2016-11-05 07:15:00    作者:   来源:新民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李某 介绍卖淫 卖淫罪 涉案 获刑
[提要]和颐酒店涉案男子获刑,因介绍卖淫罪处刑2年。2016年3月1日、3月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798的和颐酒店内,李某先后以600元、700元的价格介绍卖淫女鄂某某(女,28岁,另案处理)在该酒店房间内向金先生、刘先生进行卖淫。

和颐酒店涉案男子获刑

  和颐酒店涉案男子获刑,因介绍卖淫罪处刑2年。“北京望京798和颐酒店女生遇袭”案今天下午在朝阳法院开庭,涉案男子李某因介绍卖淫罪被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罚金5000元。宣判后,法院将就案件中暴露的酒店管理问题,向和颐酒店及如家集团发送司法建议。

  据了解,案发前涉案男子李某长期在酒店周围发招嫖小卡片,介绍他人卖淫。有招嫖需求的房客,如果拨打小卡片上的电话,李某就会介绍卖淫女前去卖淫,从中抽取一定的提成。事发当天,李某在颐酒店发招嫖小广告,遇到外地来京女游客“弯弯”, 后发现“弯弯”在电梯里没有找到房卡,让李某觉得“弯弯”是跟他抢生意的卖淫女,便进行了拖拽。事件在网上发酵后,警方顺藤摸瓜侦查出了李某介绍卖淫的罪行。

  朝阳检方指控,现年25岁的李某无业,初中文化。2016年3月1日、3月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798的和颐酒店内,李某先后以600元、700元的价格介绍卖淫女鄂某某(女,28岁,另案处理)在该酒店房间内向金先生、刘先生进行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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