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女23年后起诉养父 网友:最熟悉的陌生人

2016-12-20 06:49:00    作者:   来源:中国网福建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小芳 方崇财 养女 起诉 陌生人
[提要]村民们一度认为,养女小芳(化名)会让因脑膜炎后遗症导致有些精神智力障碍的方崇财老有所养。方崇前说,2013年,他们与小芳婆家商定,将方崇财的3万元养老费存进银行,如果小芳抚养其养父年满60周岁,3万元则由小芳所得。

  原标题:养女23年后起诉养父 生活10多年的亲人一夜变成陌生人

养女23年后起诉养父

  网络配图

  近日一则养女23年后起诉养父的新闻引发关注。拿到法院判决书的那一刻,方崇财觉得,自己被“抛弃”了。1993年,31岁的单身汉方崇财收养了刚刚出生的女婴。法院: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2016年,女孩起诉方崇财,请求判决收养行为无效。法院:方崇财的收养行为不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收养条件和其他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无效。

  这个54岁的单身汉,小时患过脑膜炎留下后遗症,无法像常人一样交流。23年前,他将一名女婴抱回家,在家人的帮助下将其抚养成人。家人的想法很简单,女孩将来能为方崇财养老。

  让方家人没想到的是,23年后,已出嫁的养女却将养父告上法庭,要求认定这段收养关系无效。成都商报记者获悉,目前,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确认方崇财与女孩的收养关系无效。不过,法院表示,方家人有权要求女孩支付10多年生活、教育等方面的花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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