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4 06:53:00 来源:华西都市报 我要评论
原标题:央企负责人“年薪”,只是职业激励的一环
央企负责人“年薪”,只是职业激励的一环
□蒋璟璟
很多人好奇央企领导的年薪是多少,现在终于有机会看到了。2016年底,各大央企“晒出”了自家领导2015年的工资条。记者发现,各大央企负责人在2015年的税前薪酬,最高达到上百万元,最低竟然仅为四五万元,平均水平大致在50万元到70万元左右。
由于数据整理以及审计周期等因素的影响,各大央企直到最近才公布了自家领导2015年的薪酬状况。可即便如此,其中所透露出的许多信息,还是激起了公众的浓厚兴趣。特别是“工资数额”多则百余万少则四五万,无疑颠覆了许多人的想象。这实则表明,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卓有成效,并且在终端分配环节有了直观体现。当然了,“工资绝对值”是一回事,其是否代表了合理的回报和有效的激励,则是另一回事。
事实上,工资的或高或低,本身并不能说明任何问题。而民众之所以会为央企高管薪酬的回调鼓与呼,着实是由于过往央企负责人的超高工资积攒了太多怨气。在民间多年的质疑、呼吁之后,近些年央企高管的收入应声“补跌”,也算是顺应民意、合情合理……然而需要厘清的是,即便对于央企领导而言,薪酬也绝非就是降低即正义、越低越合理。毕竟,“调整国企不合理收入”,远不只是降薪那么简单!
必须承认,央企领导平均50万元到70万元的税前年薪,与不少民营企业高管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在现阶段,这种“差距”显然不是市场自发调节的产物,而是行政手段干预的结果。诚然,这一“差距”的形成有其合理的部分,比如就业绩压力、职业付出、价值创造等而言,一些央企负责人或许真的比不上民企高管;而除此以外,我们势必还应当意识到,这种“差距”也很可能造成一种人才的驱离效应。
无论从任何角度讲,央企薪酬改革都还任重道远,从降薪正义到回报合理,这中间尚需要一系列的制度再设计。如何真正打破央企领导亦官亦商的双重身份?如何做到行政任命人员与市场化聘用人员的差别化管理?如何建构有针对性、高效率化的职业激励方式?凡此种种,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实践中探索破题、确立范式。
之于央企负责人的管理与激励,所谓“年薪”的多少并不是终极的决定性因素。与之相较,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该怎样通过任期激励、股权激励等形式,来在中长期内实现央企领导薪酬和企业经营业绩的深度挂钩,并据此形成一套成熟的职业评价与回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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