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乌龙!结婚写错新娘名字 网友:这月工资没有了

2017-02-07 07:08:00    作者:何书俊   来源:南方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婚庆公司 新人 新娘 上法庭 结婚庆典
[提要]去年国庆节,柳州市民覃先生和梁女士喜结连理。日前,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由该婚庆公司出具道歉书进行赔礼道歉,并赔偿覃先生各项损失3000余元。2016年8月28日,覃先生与某婚庆公司签订《婚庆服务合同》,载明婚礼举行时间为当年10月1日,以及婚礼庆典的价款等事宜。

  南国早报柳州讯(记者 何书俊)去年国庆节,柳州市民覃先生和梁女士喜结连理。然而,结婚庆典过程中,婚庆公司却将新娘的名字写错,让这对新人备感不满。事后,覃先生将婚庆公司起诉到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日前,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由该婚庆公司出具道歉书进行赔礼道歉,并赔偿覃先生各项损失3000余元。

  2016年8月28日,覃先生与某婚庆公司签订《婚庆服务合同》,载明婚礼举行时间为当年10月1日,以及婚礼庆典的价款等事宜。之后,覃先生按约定向婚庆公司支付婚庆款项7000余元。2016年10月1日婚礼当天,在婚庆公司提供的四方迎宾门上,新娘的名字却被写错,婚礼日期亦被错写成“2016年10月2日”。同时,在婚庆公司提供的精美迎宾牌上也将新娘的名字写错。这不仅让新人备感尴尬,也让不少前来参加婚宴的亲朋表示不满。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鲍梓欣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