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05 09:49:00 作者:李斌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我要评论
刘健与中能已经撕破脸。(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 李斌
刘健以自由身转会广州恒大一事余波未了。刘健昨晚破天荒公布自己和中能的“阴阳合同”,坚持否认有和青岛中能续约。新华社也公开发文谴责“阴阳合同”的存在。目前,由司法介入此事可能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
青岛中能此前发表声明,宣布刘健和中能在去年10月签下4年合同,同时强烈谴责广州恒大不遵守行规。恒大则非常无辜,因为他们在转会市场的操作是遵循足协备份的合同及刘健本人提供的合同,才确认刘健是自由身。
网友发现“新合同”不妥
“事已至此,我愿意对外公布我手里的全部合同,一共两份,都是我之前签字确认过的。一份是在中国足协备案的,这份合同是2013年12月31日到期,另一份是(青岛中能)俱乐部实际执行的,这份合同是2014年1月1日到期,两份合同都没有任何续约条款限制,这两份合同也就是所谓的‘阴阳合同’。除此之外,我没有签过任何其他续约合同。”刘健昨天公布自己的两份合同,他和中能已到了撕破脸皮的地步。“我也认真看过那份所谓的‘续约合同’,疑点很多,也有很多伪造的痕迹。这份合同第一页就盗印了我的签名,和我从中国足协拿到的那份合同完全不一样,剩下几页都一模一样,连双方的签名甚至签名距离都一样,我相信很容易就能辨别真伪。余下事情我将交给律师处理,我会努力捍卫自己继续踢球的权利。”刘健表示。有细心的网友发现,中能提供的2013年10月26日签下的所谓“新合同”中,俱乐部的目标依然是中超第6名~第8名,但实际上他们那时已经在为保级挣扎。这佐证了刘健所说的除了第一页,其他几页都一模一样的说法。
刘健公布的两份合同是真正的“阴阳合同”,两份合同主要的区别是年薪标注,中国足协的备份合同是80万元年薪,刘健的合同是260万元年薪。这符合“阴阳合同”的特点,这本来就是俱乐部和球员为了躲避中国足协限薪所采用的手段。
对于续约合同是否伪造的问题,青岛中能负责人昨天表示,刘健现在所出示的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的合同是真实合同,但此合同已执行完;双方在这个合同即将到期前,于去年10月签订了新合同,有效期到2017年1月1日,合同上有刘健的亲笔签名。“事实就是事实,俱乐部掌握实实在在的证据,我们对此发表了公开声明,也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任。”另外,这位负责人还表示俱乐部要将材料送足协或司法部门裁决。
哪一方撒谎都将受罚
如果中能给出的是一份真合同,那么说明刘健说谎欺骗足协及恒大,根据《中国足协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61条,或将受到通报批评、警告、罚款、停赛、禁止转会、取消注册、禁止从事足球运动的严厉处罚。另外,如果刘健涉嫌合同诈骗,恒大可将其告上法庭。
如果刘健是正确的,那么青岛中能就涉嫌伪造合同,按照《中国足协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61条,俱乐部将受到罚款、禁止转会、扣分、降级、取消注册资格等以及其他处罚。另外,青岛中能相关人士也要负上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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