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再出改善营商环境政策 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效率

2013-08-25 10:09:00    作者:   来源:山东电视台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实施方案;营商;环境政策;山东广播;农产品批发市场
[提要]《实施方案》对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用水用电价格和运营费用等事项做出规范。鼓励各地选择合适区域、时段,开辟免摊位费、场地使用费、管理费的早市、晚市、周末市场、流动蔬菜车等临时交易场所和时段市场。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山东新闻联播》报道,山东改善营商环境再出利好政策,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实施方案》,对流通领域尤其是农副产品流通做出多项减轻负担、降低经营成本的规定。

  《实施方案》对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用水用电价格和运营费用等事项做出规范。明确规定,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全省范围内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费通行,缩短查验时间,保持绿色通道高效、畅通。实施"稳价惠农"工程,利用价格调节基金,支持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成本。开展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蔬菜免征增值税,对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流通环节增值税。从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鼓励各地选择合适区域、时段,开辟免摊位费、场地使用费、管理费的早市、晚市、周末市场、流动蔬菜车等临时交易场所和时段市场。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玉青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