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09 08:13:00 作者: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优质高中85%统招计划指标分配至初中取消择校生指标生资格
11月8日,市教育局举行深化高中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初高中学校校长及部分学生家长等进行座谈,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记者从会上获悉,明年我市高中招生将现五大变化,有计划将胜利一中等8所优质高中统招计划的85%分配至招生范围内各初中学校,并划定指标生录取最低控制线。从明年入学的初中生开始,择校生将不再享有普通高中指标生资格。优质高中可在划片范围内自主招生。
变化一
优质高中统招计划的85%分配至初中
2013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中,将优质高中全部招生计划的65%分配至招生范围内各初中学校。从2014年起,我市将逐步提高市内8所优质普通高中指标招生分配的比例,将其分配至招生范围内各初中学校。8所优质高中分别为:市一中、河口一中、广饶一中、垦利一中、利津一中、利津二中、胜利一中、胜利二中。
2014年,将各学校统招计划(不含特长生招生计划)的85%分配至招生范围内各初中学校。2015年,将各学校统招计划(不含特长生招生计划)的90%分配至招生范围内各初中学校。2016年,将各学校统招计划(不含特长生招生计划)的100%分配至招生范围内各初中学校。
变化二
优化高中指标录取
划定指标录取最低线
从2014年起,我市各优质高中在向招生范围内分配指标名额时,将把各初中毕业生人数作为主要依据,并对高中录取顺序进行适当调整。
计划将适当提高按照初中毕业生人数分配指标部分的权重,将初中学校规范化学校等级及办学行为督查情况从按照毕业生人数分配指标部分调整至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得分情况分配指标部分。
根据目前普通高中择校招生政策,从2014年开始,普通高中录取顺序调整为按照特长录取、统一录取、指标分配录取、择校录取的顺序进行。划定优质普通高中指标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招生范围内各初中学校指标招生录取分数线最高的学校与最低的学校之间分差不大于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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