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广饶县8家定点医院实行住院医疗费用控制

2014-09-16 09:12:00    作者:崔立慧 陈宝川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广饶县;医保基金;标准;住院费用;定点医疗机构
[提要]近日,记者从广饶县人社局获悉,根据东营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对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控制上限指标,广饶县将住院费用较高、住院人次较多、占用医保基金较大的县内8家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住院医疗费用控制。

  大众网东营9月16日讯近日,记者从广饶县人社局获悉,根据东营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对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控制上限指标,广饶县将住院费用较高、住院人次较多、占用医保基金较大的县内8家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住院医疗费用控制。
    据了解,执行此次控费标准的医院有:广饶县人民医院、广饶县中医院、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东营正骨医院、东营肛肠病医院、东营同安胸外科医院、东营乐安糖尿病肾病医院、东营民生颈肩腰腿痛专科医院。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本次暂不确定控费标准,但需要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方能支付报销款。
    《2014年度广饶县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控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对年度内次均住院费用和总住院人次做了上限控制,并对儿童、成年及老年人分别制定控制标准。在年度核算时,以住院费用控制次均费用标准乘以控费人次确定各定点医疗机构2014年度预结算总费用,实际发生总费用低于预结算总费用的,实行据实结算;实际发生总费用高于预结算总费用的,超出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各承担50%。
    据介绍,此次推行控费政策,是进一步深化医改的切入点。“有了上限控制,医疗机构从过去的被动控费,变为主动控费,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广饶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次均住院费用有了上限,我们在医疗稽查过程中会特别注意医院是否存在不合理分解住院的行为,这项政策规范的是医疗机构的行为,并不是限制参保居民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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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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