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县人民法院派驻2至3名法官,具体负责受理公安交警部门调节终结和交通事故当事人直接提起民事诉讼的交通事故案件。巡回法庭的建立将方便群众依法及时解决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民事纠纷,有效维护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依法公正、公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减少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上访案件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建立,将方便群众解决交通事故诉讼案件,有利于维护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法官的提前介入,有助于详细了解、掌握交通事故的性质和案情,保证公正、公平、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减少涉法上访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