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开发区规划分局采取七项措施 推进项目建设步伐

2014-01-17 17:43:00    作者:王健 李俊兵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经济开发区;规划分局;采取;七项措施;推进;项目建设;步伐
[提要] 东营市城乡规划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以作风建设年为契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结合部门工作,提出了全心全意服务于规划建设项目、进一步推动和践行科学发展的思路和举措。
    大众网东营1月17日讯(记者 王健 通讯员 李俊兵) 东营市城乡规划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以作风建设年为契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结合部门工作,提出了全心全意服务于规划建设项目、进一步推动和践行科学发展的思路和举措。在工作中积极运用和施行了七项工作措施和制度,切实为规划建设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规划服务,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有效的推动了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项目的建设步伐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划片包干”制度
    在日常规划管理工作中实行了“划片包干”制度,即将现有开发区管理范围划分为四大片区,分别由专人牵头负责所服务片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服务工作,从项目规划选址、提出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总平面及建筑设计方案、建设用地及工程规划许可证,直至项目规划竣工验收,实行专人牵头负责、盯上靠上、一办到底的原则,审查人员即熟悉和掌握项目的全过程,又让项目单位避免了在相关科室之间交叉反复。
    “绿色通道”制度
    对市委、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确定的重点项目,均施行“绿色通道”,涉及的规划审批环节由“串联”变为“并联”,例如有些项目按照审批程序应先审批总平面规划方案,之后再审批单体设计方案,但施行“绿色通道”制度后,在优先审查的情况下,将总平面规划方案和单体设计方案同时审查,一次性告知,受理报建项目后,每个环节同时介入、齐头并进,推动审批提速。
    “容缺预审” 制度
    即在项目报建中,有关材料不完备的情况下,先予进行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建筑单体设计方案或建筑施工图规划审查等,同时,符合规划要求的优先予以规划公示,待其补齐相关手续后立即核发规划证,为项目单位大大缩短了手续办理时间。
    “现场办公”制度
    在日常工作中,为对规划项目有更加直观的认识和了解,规划分局根据审批需要,到项目现场与项目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进行当面沟通和对接,现场审查图纸,提高审查效率,避免了项目规划设计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完善的问题往复修改,为项目单位节约了时间,增进相互了解,同时也便于规划管理人员掌握项目进度和现场施工情况,为科学规划、科学管理提供依据。通过“现场办公”,许多项目实现了“审查意见现场反馈”、“由室内审查变为现场办公、现场审批”等,切实提高了审批效率、加快了审批进度。
    “预约服务”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全方位做好规划服务工作,推行预约服务制度,是指规划项目因时间紧迫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在工作时间之外为项目单位提供规划审批审查服务。规划窗口统一受理服务对象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规划服务需求。对于受理预约服务的申请事项,明确专人负责办理预约服务,确保预约服务事项随到随办,及时办结。
    “送证上门”制度
    推行“送证上门”制度,转换工作角色,压缩审批时限,到项目现场面对面把有关规划情况与项目单位进行沟通交流,为项目单位讲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一些注意事项,避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擅自调整和改变规划的情况。
    “跟踪服务”制度
    规划批后跟踪服务,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于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工艺和实际需要等确需变更规划设计的,予以及时沟通对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规划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程序及时进行规划变更许可。
    开发区规划分局克服人员少、审批环节多、专业性强等综合因素,不等不靠、埋头苦干,努力工作、积极作为,2013年共接受项目单位咨询答疑两千余人次,全年受理并审查规划建设项目申报的规划审批共753项,核发各类规划许可526项,审查规划项目建筑施工图纸总建筑面积415万平方米。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91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共21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共 113项,总用地面积  671万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共136项,总建筑面积  302万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证》共 51 项,总建筑面积 112万平方米。开发区规划分局施行的以上七项工作措施极大的推动了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项目的建设步伐,为项目早开工、早投产,奠定了基础、提供了保障。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玉青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