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探索完善党员意愿表达机制,创新党建模式,不仅扩大了党内基层民主,而且促进了党内和谐,尊重和保障了党员的主体地位。
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以来,为了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畅通党员意愿表达渠道,永安镇以深化民主管理为途径,以完善民主监督为保证,探索建立党员意愿表达机制,进一步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有力地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从加强民主决策入手,实施重大事项票决制、重大事务提案制,使党员有了决策权。一是建立党内重大事项票决制度,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参与的积极性。党员对村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的推荐,党员发展、评议和奖惩,党内评先树优等党内重要事项和重大事务进行票决。另外,党组织认为有必要或三分之一以上党员联名要求票决的事项,也可以进行票决。二是建立重大事务提案制度,激发党员内在活力。党员对党组织工作计划、党组织生活、学习培训、干部作风建设、村级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提案的形式向党支部进行反映。党支部定期召开会议,对提案进行审议,研究是否立案。确定立案的,由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办理。提案办理的结果需要公开的在党务公开栏公示。
从加强民主管理入手,建立了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双述双评一考核”制度,使党员了有了评价权。一是建立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制度。每半年对村“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评议其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情况,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廉洁自律、发展经济、工作创新和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党员群众的评议意见将作为考核、调整和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与薪酬挂钩纳入年终考核。二是建立基层党员“双述双评一考核”制度。永安镇探索性拓展了县委组织部提出的“双述双评一考核”制度,在广大的农村党员中实行“党员年初承诺、年终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按照制度要求,各村党员在年初与所在村签订了《党员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作为党员所担负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到年底,每名党员需要对本年度履职情况向村党支部、全体党员、群众代表述职,接受评议监督,述职评议情况由村支部汇总上报镇党委。
从加强民主监督入手,开展日常工作质询制、党务公开制,使党员有了监督权。一是建立日常工作质询制度,调动党员的主动性。党员可以对村党支部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和重大事项落实情况,村务、政务、财务公开情况,上级有关政策、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及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支部提出质询。村“两委”接到质询后,只要不涉及个人隐私或工作规定的保密事项,能当时答复的及时答复,不能当时答复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解释或答复意见并公示。质询人不满答复意见可向镇党委反映,由镇党委派专人调查处理。二是建立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落实党员的知情权。村支部按要求对年度村级工作和党建工作计划及上一年度工作目标和党建目标完成情况,村内财务收支及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开支情况,村“两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决策和决议等十七项内容进行公开。公开以公开栏公开为主,以村内广播、远程教育、书面公开为辅,建立《党务公开情况登记簿》,对公开内容逐项登记,归档备查。设立意见箱,建立《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情况登记册》,整理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研究处理,及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党员意愿表达机制实施以来,全镇3个试点共收到提案30份,意见建议400余条,解决多年积压的遗留问题10 多件。党员的主体意识和党员荣誉感得到进一步增强,参与党内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得到极大提高,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