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检察院力推“检察宣告制度”实施

2014-10-22 16:29:00    作者:王青青 张玉芳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垦利县;检察院;力推;“检察宣告制度”;实施
[提要]垦利县检察院以省院推行检察宣告制度为契机,分别在派驻基层检察室、看守所、控申接访大厅等场所设立检察宣告室,力推检察宣告制度的实施,充分保障当事人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规范文明执法。
    大众网东营10月22日讯(记者 王青青 通讯员 张玉芳)为解决长期以来,不起诉等终结性决定的宣布处于一种“告而不宣”的状态,及场所封闭,程序随意,当事人缺乏对执法过程的参与和感知等问题,垦利县检察院以省院推行检察宣告制度为契机,分别在派驻基层检察室、看守所、控申接访大厅等场所设立检察宣告室,力推检察宣告制度的实施,充分保障当事人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规范文明执法。
    垦利县院对不构成犯罪做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不起诉决定等12项终结性决定公开进行宣告;将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决定事项涉及的侦查机关等20多类单位和个人列为宣告参与人;宣告过程,主要分为宣告前、中、后三个环节。宣告前准备,检察官需要与各方参与人沟通,研判宣告风险,做好应对预案;宣告过程中,由主办检察官主持,按照不同类型的案件,需要进行至少7项程序;宣告后,要接受当事人对宣告过程的评议,并对案件进行回访。
    通过对检察决定公开宣告,公开听取意见,公开释法说理,对彰显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化检察改革、推进检务公开,践行执法为民、化解社会矛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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