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东营1月7日讯 目前,预防职务犯罪在许多地区仍局限于“事前教育,事后补救”的工作模式,预防活动的开展也多以警示教育、法制宣传等传统方式为主,实际效果并不是十分理想。预防监督作为深化、落实预防工作的重要手段,对检察事业具有重要意义,却因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对大部分基层检察院而言较为陌生或处于探索阶段,实际运用较少。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推进预防监督工作提出一些建议。
一、正确认识预防监督工作
(一)认清预防监督工作的含义。预防监督工作属于事前预防,能够通过对重点行业、领域、环节、岗位、人员的各种监督来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从而达到预防职务犯罪效果和目的。可以说,预防监督工作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既密切相关,又相辅相成,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监督相关岗位、人员的行为、决策是否合规、合法,是否有诱发违纪违法行为甚至是职务犯罪的可能,从而实现职务犯罪的有效预防。
(二)认识预防监督工作的意义。预防监督工作因其自身特性,实现了传统预防模式的突破,更具有针对性和主动性,利用跟踪预防实现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止诱发职务犯罪的各类不良因素滋生。通过对相关岗位、人员的监督,能够对被监督人形成高压态势,使其自觉规范个人行为,不仅“不想犯”,更能做到“不敢犯”、“不能犯”,进一步提升预防效果。
二、科学谋划预防监督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仅预防部门自身要深刻认识到预防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还要向院党组、党委政府进行汇报,说明预防监督工作推行、落实的重要性,将该项工作纳入检察工作、当地反腐工作大局当中,为该项工作的落实创造客观条件基础。
(二)完善制度体系。任何一项工作的落实都必须依靠完善健全的规章制度,预防监督工作的落实同样无法与相关制度剥离。预防监督工作因起步晚、底子薄,更加需要系统完善的规章制度来规范、指导。预防部门应加强预防监督对象、程序、内容等方面制度的制定,明确其作为监督实行者的权力与义务,确保每项工作都有制度规范、约束,使用好预防监督这把“双刃剑”。
(三)营造社会氛围。加大对预防监督工作的宣传力度,从工作的内容、作用、意义等方面进行广泛地宣传,使社会各界对预防监督工作有全面、深入的了解,最大程度争取社会对预防监督工作的认可和支持,特别是引导被监督单位、人员正确认识、对待预防监督工作,防止抵触情绪的出现,引导对方由被动接受监督转变为主动欢迎接受监督。
三、合理落实预防监督工作
(一)以重点行业为立足点。预防监督工作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对所有行业岗位均实行预防监督既不可行,也无必要。预防监督的落实应以重点行业领域,如金融、建设、交通等作为预防监督工作开展落实的主要对象,将相对有限的预防部门人力、物力集中化,有重点开展预防监督,确保监督效果、提升监督水平。
(二)以重点岗位为切入点。将重点行业中的重点岗位作为预防监督的重中之重,特别对负责人员变动、财务管理、重大决策等工作实行重点监督、重点预防,结合重点岗位查找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深入查找可能诱发职务犯罪的隐患和问题,制定详实可行的预防方案,做到“事事有监督,处处有回复”。
(三)以重点工程为突出点。针对近年来重点工程领域职务犯罪多发、频发的实际情况,将重大工程项目作为预防监督的重要对象,在同步预防工作中有机融入预防监督,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采购、监理等环节,进行系统监督,有效预防关键点职务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