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8家重点用能企业获省级通报表扬

2017-01-24 10:54: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垦利;8家;重点用能企业;省级;通报表扬
[提要]近日,省经信委、省政府节能办通报了“十二五”期间万家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我区8家重点用能企业均完成或超额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获省经信委、省政府节能办通报表扬。
  大众网东营1月24日讯(通讯员 张守龙)近日,省经信委、省政府节能办通报了“十二五”期间万家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我区8家重点用能企业均完成或超额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获省经信委、省政府节能办通报表扬。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1923号)要求,省经信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1188家重点用能单位“十二五”期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十二五”期间我省列入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单位1188家,除219家因关停等原因未考核外,实际考核969家。其中,超额完成567家,占58.51%;完成358家,占36.95%;基本完成9家,占0.93%;未完成35家,占3.61%。我区的山东垦利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考核等次为超额完成;山东万得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垦利分公司、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发药业有限公司、东营市宏远纺织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考核等次为完成。
  通报对超额完成和完成等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基本完成等次的单位,要认真查找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未完成等次的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予以通报批评,并通过媒体曝光,进行责令能源审计,限期整改;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扶优措施,对其新建高耗能项目暂缓能评审批;在企业信用评级、贷款准入和退出管理以及贷款投放等方面,由银行业监管机构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应限制措施;对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考核结果,由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落实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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