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助力乡村振兴

2018-09-17 14:34:00 来源: 垦利区人民政府 作者:

  近年来,垦利区精准施策提高百姓幸福指数,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社会发展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一是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乡低保切实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并逐年提高低保保障标准。2018年1月1日起,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城市低保每人每月600元;农村特困生活补助标准每年7200元,城市特困供养标准每年10800元,按照失能、半失能、自理,护理标准分别为每年3000元、1800元、1200元,以兜底救助的形式实现农村特困群众脱贫。截至目前,全区共有特困供养对象393人,农村低保对象4953人,城市低保对象373人。今年以来共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1609万元,有力保障了低保和特困家庭的生活。

  二是健全完善救助机制。垦利区立足夯实社会救助制度基础,修订完善了低保操作规程、低保收入评估办法,研究出台了特困供养实施细则、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制度。通过加强基层民政队伍业务培训、完善管理制度、简化办事程序等举措,逐步实现“一次办好”,垦利区民政系统整体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显著提升,救助工作运转更加规范、更加高效。

  三是创新低保评估模式。垦利区立足精准使用财政资金、实现低保精准救助,今年起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东营平康养老评估服务有限公司评估低保家庭收入,逐步探索建立了“第三方评估、镇村配合协助、民政部门审批”三方联动的低保评估新模式。将第三方评估列入财政预算,第三方评估工作在该区全面开展。第三方评估的实施,有效提高了低保救助的公平度,有力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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