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农村“再突破” 赋权于民谋改革

2013-11-22 10:23:00    作者:   来源:胜利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赋权 农民 财产权利 农村发展 城乡一体化
[提要]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希望扭转单兵突进局面,完善配套,在耕地红线、生态红线之下,使农村再次成为中国改革的热土。

  大众网东营11月22日讯 据胜利日报消息,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国土资源领域专家认为,这准确把握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平等发展权问题、市场经济核心的产权问题,使我国城乡统筹进入一着棋动、全盘皆活的新时期。

  国土资源部土地争议调处事务中心主任孙英辉接受记者专访时说,随着决定出台,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已不是“要不要”问题,而是怎么依法实践问题。强调“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使环环相扣的征地制度改革、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不动产统一登记等问题进入整体突破期。要解放思想,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结合,赋权于民,使农民以产权保生存、以产权谋发展,从农村突破,向城乡一体化总目标迈进。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说,决定强调城乡一体化、城乡平等。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主要是土地财产权,包括抵押、处置及最根本的交易权。要加快确权,保障权益。整体性改革有系统性要求,离不开配套。希望扭转单兵突进局面,完善配套,在耕地红线、生态红线之下,使农村再次成为中国改革的热土。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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