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妙可微博发照片受辱愤怒回击 李开复帮腔惨被骂

2013-04-02 13:16:00    作者:   来源:齐鲁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微博 林妙可 李开复 安家 受辱
[提要]近日,14岁的著名童星林妙可在微博上呼吁:“我们来这里安家就应该受到保护。”  此后,李开复再次用微博详细阐述,“关于"要求对于有害言论除根",我更希望包容言论自由,并非是支持侮辱诽谤,更非从事侮辱诽谤,请勿偷换概念。

  近日,14岁的著名童星林妙可在微博上呼吁:“我们来这里安家就应该受到保护。对人身心、健康有害的言论就应除根,不准它在网络生存,不准它污染网络空气。”这番言论迅速引起网友关注,就连李开复在内的“大V”也加入讨论。不过,在抨击网络语言暴力的同时,也有不少网友认为,微博是成年人的世界,未成年的孩子们还是少碰为妙。至于家长们,更应该负担起帮助孩子辨识微博上各类信息的任务。

  新闻缘起林妙可:应除根有害言论

  日前,14岁的童星林妙可在微博中发布了一张照片,并称“我替服务员来抻面,还挺有意思,吃起来更香了。有机会你们也试试自己动手抻面。”但是,在这条微博的评论和转发中,有一些留言不堪入目,部分网友用一些污言秽语调戏这位童星。面对这些评论,林妙可的微博愤怒地回应:“网络是该实名了,好坏都该现身了,也好叫你们父母、兄弟姐妹和子女好好了解你是什么样的人,在看什么,说什么。”“多可怕又可怜又可悲的一群人,以为侮辱别人很开心。”“流氓跳出来,见到就加黑吧。”

  随后,林妙可的微博连续发布了两条呼吁,“建议微博及时过滤这里的空气,使这里的天蓝起来。”“我们来这里安家就应该受到保护。对人身心、健康有害的言论就应除根,不准它在网络生存,不准它污染网络空气。”正是这两条呼吁引起了网友热议。不过,由于林妙可微博是“我和妈妈一起管理”,所以众多网友推测上述言论应该是林妈妈发表的。七嘴八舌李开复主张“容忍言论”也招来一顿“网络暴力”在林妙可发表微博后,创新工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开复迅速转发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表示:“妙可小妹妹,你长大会慢慢理解:评估"有害的言论"是相当主观的事情;愤怒的人,越堵越愤怒;堵的人,越堵就越霸道。因此,打造健康环境最好的方法是容忍更多言论,而不是主观地去堵。”

  李开复的主张也被众多网友围攻。李开复这是纵容网友对一个小女孩的侮辱。“道理是没有错,但是在这件事情上不同意李开复的态度。对未成年人的适度保护是共识。”“明显的恶言就应该管制。”

  此后,李开复再次用微博详细阐述,“关于"要求对于有害言论除根",我更希望包容言论自由,并非是支持侮辱诽谤,更非从事侮辱诽谤,请勿偷换概念。”孩子应直面复杂世界父母责任是加以引导

  有网友认为,虽然是孩子,也应该直面复杂的成年人世界,只是父母应该加以引导。有网友表示,林妙可的微博被恶意引申,也是成名的代价之一,“既然作为家长把孩子推上明星这条路,你就是有接受这些的心理准备。这就是出名的代价。”“很简单一个道理,黄金时间是不是只能看动画片?酒吧是不是应该全部关闭?不是要防止他们接触到这些,而是父母应该很好地加以引导。”

  更多的网友认为林妙可不应该在微博“安家”:“请换别处安家,比如迪斯尼。”“自己跑到成人世界还说这里不好那里不对,她凭什么要求全世界都跟她一起扮演小孩子。自己去了不该去的地方就指责别人,也不想想是不是来错了地方。”业内分析家长态度:等孩子有足够自辨力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家有12岁闺女的一位妈妈表示,在她看来,孩子们还是应该少碰微博,“这个年纪的孩子还没什么自制能力,我很担心她沉迷在微博中,所以她的微博也是在假期时偶尔发两张照片跟同学们分享,其他时间我都避免让她玩。”而这位12岁的女孩则表示,微博就是“人有我有”:“上电脑课时老师说到微博,同学们都开通了,我也开通了呗。不过真是没时间玩。好像同学们也都很少更新。”

  另一位家长则认为,现在微博上的信息太杂太乱,不敢让孩子过早地去接触,“即使是我们,有时看到一些微博假消息也会信以为真,何况是孩子?他的分辨能力还不够强的时候,我尽量不让他接触。”专家态度:健康成长从做一个纯真的孩子开始

  认证为“北京市写作学会常务理事、家庭教育指导师”的“王艳-博士猫”微博则认为,林妙可承载了太多成年世界的符号与虚华,“孩子,你似乎也从未经历过童年!你的同龄人的童年是被教育制度剥夺了,你的童年又是如何丢失的呢?少儿不宜的地方,你总是积极钻进来……健康成长,是从做一个纯真的孩子开始的啊。孩子,你累了吗?”

  此外,认证为“杭州师范大学教授、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的“范忠信”微博则认为:“法律上没有"有害言论"这个概念。如果要认定某个言论是否有害,就是要认定该言论是否构成诬告陷害、侮辱诽谤、煽动颠覆这不通过司法行吗?”来源无锡商报)

东营大众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