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31 17:52: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厅和市局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社会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省厅要求,市局制定了《关于推动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的通告》,现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广泛印制张贴宣传。各分县局要结合市局《通告》中的九类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标准,制定发布符合当地实际的通告,在人员聚集处张贴,并逐一发放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要协调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广泛深入地宣传,在社会上形成浓厚氛围。
二、全面发动自查自纠。各分县局要采取召开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等形式,动员督促单位对照标准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督促单位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7月20日前所有单位完成自查;对完成自查自纠的人员密集场所,要督促其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并在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向社会公开承诺消防安全。
三、严格网上实名公布。要督促各类单位将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实名”报告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消防部门要统一将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在当地消防互联网“社会公众服务平台”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 东营市公安局关于推动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的通告
2.各类单位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标准
3.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记录表
4.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情况汇总表
东营市公安局
2013年7月5日
附件1
东营市公安局
关于推动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
的通告
为推动社会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火灾防控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市政府、省政府和公安部部署要求,市局决定自即日起至7月20日,在全市深入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建筑、场所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二、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九小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
三、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四、建筑消防设施设置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五、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未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不存在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所用彩钢板芯材、安全疏散通道等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六、单位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定期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七、社会单位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布。
八、完成自查自纠的人员密集场所,要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并在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向社会公开承诺消防安全。
九、7月20日前,社会单位要完成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并将单位地址、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基本信息以及在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建筑消防设施、建筑防火等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及整改情况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
市局将在当地互联网消防“社会公众服务平台”上公布单位自查自纠情况,依法严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类单位自查自纠相关内容及表格请从山东消防互联网“社会公众服务平台”(sd.119.gov.cn/xiaofang)下载。
附件2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标准
一、建筑消防安全合法性
1、建筑、场所依法办理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使用性质未发生改变;
2、单位依法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二、消防安全管理
1、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
2、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3、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每周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单位消防安保人员每日进行防火巡查,营业期间每2小时至少巡查一次,餐饮等场所营业结束时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厨房工作人员在班前、班后进行岗位防火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
4、厨房、灶间烟道定期清洗;
5、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消防控制设备正常运行,相关记录符合要求;
6、按照规定建立了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并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具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7、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
三、建筑防火
1、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并保持畅通;
2、与周围建筑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无占用行为;
3、防火分区、防火分隔物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未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5、不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
四、消防安全疏散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设置形式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保持畅通,无锁闭、封堵、占用等现象;
2、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并保持完好有效;
3、应急广播完好有效;
4、外墙门窗未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五、消防设施
1、按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火灭火消防设施;
2、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与具备资质的维保企业签订维保合同,定期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每年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六、火灾隐患整改
1、单位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并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2、单位应及时整改公安消防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
商场市场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标准
一、建筑消防安全合法性
1、建筑、场所依法办理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使用性质未发生改变;
2、单位依法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二、消防安全管理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
2、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3、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每周应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单位消防安保人员每日进行防火巡查;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每2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值班人员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2次,消除不安全因素。
4、无用火、用电、人员住宿违章行为;
5、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消防控制设备正常运行,相关记录符合要求;
6、按照规定建立了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并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具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7、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
三、建筑防火
1、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并保持畅通;
2、与周围建筑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无占用行为;
3、防火分区、防火分隔物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未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5、不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
四、消防安全疏散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设置形式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保持畅通,无锁闭、封堵、占用等现象;
2、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并保持完好有效;
3、应急广播完好有效;
4、外墙门窗未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5、商场市场营业厅内柜台和货架应合理布置,在疏散走道与营业区地面上应设置明显的界线标志。
五、消防设施
1、按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火灭火消防设施;
2、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与具备资质的维保企业签订维保合同,定期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每年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六、火灾隐患整改
1、单位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并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2、单位应及时整改公安消防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标准
一、建筑消防安全合法性
1、建筑、场所依法办理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使用性质未发生改变;
2、单位依法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二、消防安全管理
1、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
2、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3、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每周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单位消防安保人员每日进行防火巡查,营业结束时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两次;员工每日进行岗位防火检查;厨房工作人员在班前、班后应进行岗位防火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
4、无违章设置员工集体宿舍,营业期间不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营业期间不存在超过额定人数现象;
5、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消防控制设备正常运行,相关记录符合要求;
6、按照规定建立了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并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具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7、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
三、建筑防火
1、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并保持畅通;
2、与周围建筑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无占用行为;
3、防火分区、防火分隔物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未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5、不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
四、消防安全疏散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设置形式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保持畅通,无锁闭、封堵、占用等现象;
2、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并保持完好有效;
3、应急广播完好有效;
4、外墙门窗未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五、消防设施
1、按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火灭火消防设施;
2、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与具备资质的维保企业签订维保合同,定期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每年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六、火灾隐患整改
1、单位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并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2、单位应及时整改公安消防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
医院、福利院、养老院、幼儿园
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标准
一、建筑消防安全合法性
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
二、消防安全管理
1、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
2、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3、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每周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单位消防安保人员每日进行防火巡查,食堂工作人员在班前、班后进行岗位防火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
4、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消防控制设备正常运行,相关记录符合要求;
5、按照规定建立了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并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具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6、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
三、建筑防火
1、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并保持畅通;
2、与周围建筑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无占用行为;
3、防火分区、防火分隔物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未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5、不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
四、消防安全疏散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设置形式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保持畅通,无锁闭、封堵、占用等现象;
2、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并保持完好有效;
3、应急广播完好有效;
4、外墙门窗未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五、消防设施
1、按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火灭火消防设施;
2、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与具备资质的维保企业签订维保合同,定期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每年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六、火灾隐患整改
1、单位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并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2、单位应及时整改公安消防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
仓储物流单位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标准
一、建筑消防安全合法性
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
二、消防安全管理
1、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
2、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3、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每周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单位消防安保人员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员工每日进行岗位防火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
4、库房内未设置办公室、休息室;
5、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消防控制设备正常运行,相关记录符合要求;
6、按照规定建立了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并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具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7、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
三、建筑防火
1、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并保持畅通;
2、与周围建筑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无占用行为;
3、防火分区、防火分隔物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未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5、不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
四、消防安全疏散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设置形式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保持畅通,无锁闭、封堵、占用等现象;
2、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并保持完好有效;
3、应急广播完好有效;
4、外墙门窗未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五、消防设施
1、按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火灭火消防设施;
2、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与具备资质的维保企业签订维保合同,定期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每年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六、火灾隐患整改
1、单位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并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2、单位应及时整改公安消防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
学校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标准
一、建筑消防安全合法性
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
二、消防安全管理
1、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
2、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3、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每周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单位消防安保人员每日进行防火巡查,消除不安全因素;
4、集体宿舍设有用电超载保护装置;
5、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消防控制设备正常运行,相关记录符合要求;
6、按照规定建立了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并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具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7、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
三、建筑防火
1、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并保持畅通;
2、与周围建筑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无占用行为;
3、防火分区、防火分隔物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未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5、不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
四、消防安全疏散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设置形式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保持畅通,无锁闭、封堵、占用等现象;
2、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并保持完好有效;
3、应急广播完好有效;
4、外墙门窗未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五、消防设施
1、按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火灭火消防设施;
2、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与具备资质的维保企业签订维保合同,定期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每年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六、火灾隐患整改
1、单位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并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2、单位应及时整改公安消防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
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标准
一、建筑消防安全合法性
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
二、消防安全管理
1、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
2、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3、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根据重大节日、季节变更的需要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每周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单位消防安保人员每日进行防火巡查,生产和使用场所结合工艺巡检进行防火巡查,员工每日开展岗位防火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
4、电气线路、设备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无违章使用情况等;
5、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消防控制设备正常运行,相关记录符合要求;
6、按照规定建立了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并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具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7、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
三、建筑防火
1、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并保持畅通;
2、与周围建筑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无占用行为;
3、防火分区、防火分隔物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未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5、不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
四、消防安全疏散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设置形式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保持畅通,无锁闭、封堵、占用等现象;
2、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并保持完好有效;
3、应急广播完好有效;
4、外墙门窗未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五、消防设施
1、按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火灭火消防设施;
2、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与具备资质的维保企业签订维保合同,定期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每年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六、火灾隐患整改
1、单位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并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2、单位应及时整改公安消防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
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标准
一、建筑消防安全合法性
1、建筑、场所依法办理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使用性质未发生改变;
2、单位依法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二、消防安全管理
1、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
2、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3、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每月开展一次防火检查,重要节庆活动前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单位工作人员每日进行岗位防火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
4、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九小场所”标准化建设达标。
三、建筑防火
1、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并保持畅通;
2、与周围建筑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无占用行为;
3、防火分区、防火分隔物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未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5、不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
四、消防安全疏散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设置形式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保持畅通,无锁闭、封堵、占用等现象;
2、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并保持完好有效;
3、应急广播完好有效;
4、外墙门窗未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五、消防设施
1、按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火灭火消防设施;
2、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与具备资质的维保企业签订维保合同,定期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每年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六、火灾隐患整改
1、单位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并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2、单位应及时整改公安消防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标准
一、消防安全管理
1、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监理;
2、施工单位确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依法履行职责;
3、施工单位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4、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定期组织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
5、施工单位定期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建筑防火
1、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并保持畅通;
2、与周围建筑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无占用行为;
3、防火分区、防火分隔物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未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5、不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
三、消防安全疏散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设置形式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保持畅通,无锁闭、封堵、占用等现象;
2、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并保持完好有效;
3、应急广播完好有效;
4、外墙门窗未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消防设施
1、按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火灭火消防设施;
2、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与具备资质的维保企业签订维保合同,定期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每年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五、火灾隐患整改
1、单位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并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2、单位应及时整改公安消防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
附件3: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记录表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电话: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人: 审核人: |
|||
序号 |
项目 |
自查情况 |
问题整改情况 |
1 |
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
□是 □否 |
|
2 |
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
□是 □否 |
|
3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是否通过消防安全检查 |
□是 □否 |
|
4 |
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
□是 □否 |
|
5 |
否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
□是 □否 |
|
6 |
是否按排查整治标准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巡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
□是 □否 |
|
7 |
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消防演练 |
□是 □否 已消防演练 次 |
|
8 |
是否对新上岗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 |
□是 □否 已培训员工 人 |
|
9 |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
□是 □否 共有 人持证上岗 |
|
10 |
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
□是 □否 |
|
11 |
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
□是 □否 本单位主要的消防设施有:□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防火卷帘□其他系统 |
|
12 |
是否签订维保合同,并按规定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 |
□是 □否 |
|
13 |
室内装修、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是 □否 |
|
14 |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
□是 □否 有故障的消防设施: |
|
15 |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 |
□是 □否 |
|
16 |
是否存在占用、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行为 |
□是 □否 |
|
17 |
是否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柵栏、障碍物 |
□是 □否 |
|
18 |
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物 |
□是 □否 |
|
19 |
是否建立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动火操作人员是否有相应资格 |
□是 □否 |
|
20 |
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
□是 □否 如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共住宿 人 |
|
21 |
单位是否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 |
□是 □否 专职消防队有 人,志愿消防队 人 |
|
22 |
单位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
□是 □否 专职消防队有 人,志愿消防队 人 |
|
23 |
其他情况 |
|
|
说明:各地可根据实际,增加减少检查项目及内容。 |
|||
附件4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情况汇总表(互联网公布)
统计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自查 范围 及内容 |
自查时间 |
发现问题 |
整改方案及时限 |
整改结果 |
整改 责任人 (签字) |
消防安全责任人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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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单位性质一栏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或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分类填写,其他场所如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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