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3 17:37:00 作者:任晓妮 刘志华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2013年7月15日17时40分许,东营市公安局交警直属二大队民警在济南路黄河饭店处执勤时,发现沿济南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此处的犯罪嫌疑人贺志斌驾驶的鲁E61539号车存在违法行为,遂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贺志彬有酒后驾车嫌疑,遂及时控制驾驶员并带其到医院进行抽血。后经检验,在犯罪嫌疑人贺志斌的血液中检出酒精,含量为 228.51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9月18日,在民警多次传唤的情况下,贺志彬到事故中队接受处理。目前贺志彬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东营市看守所。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