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山东 | 国内 | 国际 | 时政 | 民生 | 经济 | 社会 | 体育 | 旅游 | 汽车 | 房产 | 大众时评 | 健康 | 财经 | 论坛

您的位置: 警钟长鸣

站内搜索:
利津交警浅谈超限运输的危害及治理对策
徐学俭 胡士路 2011-11-14 21:39:00

    超限运输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装载的货物,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从而违反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都严禁车辆超限。但由于运输从业人员受利益因素驱动,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屡禁不止。超限运输被称为头号“公路杀手”,不仅对公路造成损害,还容易诱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本文就超限运输的危害及治理谈点肤浅的看法。

一、超限运输的危害性

1、超限运输严重破坏公路设施,增加公路维护费用,缩短公路的使用寿命,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阻碍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关权威资料显示,超限10%的货车对道路的损害会增加40%;一辆超限2倍的车辆行驶一次,对公路的损害相当于不超限车辆行驶16次。设计使用20年的公路,由于车辆超限问题,使用不到5年,路面就出现结构性的破坏,造成路面网裂、变形、沉陷、坍塌、松散和坑槽等病状,加重了公路管理和养护资金不足的矛盾以及基层交通管理部门的负担。

2、对公路桥梁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超限车辆车货总量及轴载量大大超过了公路桥梁的实际荷载标准,从而导致了大部分桥梁涵洞出现拱圈开裂,桥墩变形等病状,引起桥梁结构灾难性的破坏,在一定程度上对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构成极大的隐患和通行不便,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 

3、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超限车辆因为车主的私自改装,车辆的总体设计与改装后的车辆性能不能相匹配,加之超限运输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输状态,使车辆的制动和操作等安全性能迅速下降,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事故隐患。同时超限运输驾驶员为了躲避检查,经常夜间行驶,疲劳驾驶,精力难以集中,频频发生交通事故,容易造成局部交通线路的堵塞,给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据我们分析,载重货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80%以上是由于超限超载运输引起的。

二、治理超载超限运输的对策

1、形成联动、源头治理。重点抓好三个源头:一是车的源头,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车辆一律不予上牌、检审,从源头上缩小车辆超限超载的空间;二是货物装载的源头,加大对货物集散地运输源头的监督力度,确保运输源头装载符合要求;路政管理和运管部门在货物集散地出口进行堵截,发现超限运输车辆,责令立即卸载,否则,禁止上路行驶;同时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发现超限运输车辆,立即进行纠正或指定地点卸货,对情节严重或屡禁不止者,可吊销其营业证;三是运输市场的源头,对违法运输的经营者及为其违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道路运输相关从业人员,加大监管和处罚的力度。

2、开展法制宣传工作。路政管理部门应与地方政府结合国家、普法规划,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扩大宣传对象,让广大群众尤其是驾驶员和运输专业户都学法、懂法、守法,为路政部门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利用群众乐于接受的宣传方式,向大家宣传、介绍超限运输的危害性,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并通过强调典型案例的剖析,进行生动、深刻的直观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意识和法制观念。

3、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各地政府要加强对运输市场的宏观调控,地方立法机关要适应治超工作形势发展需要及时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合理调控运力,规范运输行为,促进运输市场运力与运量的供求平衡。加强汽车生产环节的控制管理,禁止生产违规超限车辆,禁止非法改装车辆。公安交警要加强车辆落户的源头管理,把好车辆落户关,对违规改装车辆已办理证照的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不符合规定的改装车辆要注销其证照,并从严处罚;货运部门应严把货运关,禁止车辆超限运载。公路部门应对公路承载能力重新检查并做出明显的标志。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执法水平的高低取决于执法人员的素质高低,因此要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深入开展法律政策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勤政廉政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案的观念,增强“维护路权、保护路产”意识,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工作业务。熟练掌握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努力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切实提高路政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

总之,治理超限超载运输是一项长期而又艰难的任务,需要不断地摸索和创新。只要各部门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并且常抓不懈,就能稳定路况,保障公路完好畅通,就能从根本上彻底治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编辑: 东营大众
发表评论
东营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东营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东营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东营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东营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东营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东营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东营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闻热线:0546-8335000
东营印象
车展人像
秋色,以及2011...
夕阳霞光(图)
昨晚昨晚文化广...
广告时间  
东营 东营新闻 东营大众网 中国东营 东营新闻网 东营综合门户网站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业务拓展 - 人才招聘 - 联系电话:0546-8335000
Copyright (C) 2001-2010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重点新闻网站 山东省委宣传部主管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dongying@dzwww.com 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75号(大众日报社东营分社)112室 邮编:257091
经营许可证:鲁B2-20061030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