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东营11月22日讯 公安部交管局《关于甘肃省庆阳市发生一起涉及幼儿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和市支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垦利大队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在巩固前段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对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再部署。同时,结合“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通过拉网排查、源头监管、路面管控等措施,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11月21日下午,大队召开全体民警会议,立即将此次事故情况和中央领导、部领导批示精神,通报、传达至全体民警,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求各中队严格按照省公安厅、教育厅联合制定下发的《山东省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真正做到“县不漏校、校不漏车、车不漏人”,认真查找、梳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农村地区和县乡道路重点,全力消除隐患,进一步加强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从11月21日开始,大队组织各中队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督促运输单位(车主)、学校落实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职责。同时,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资质进行一次审查,清理非法运营车辆和驾驶人,督促运输单位(车主)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对没有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和没有校车车辆标志牌的,一律不允许从事运送中小学生和幼儿。
二、 深入摸底调查,强化基础管理措施。组织交管、车管、宣教民警深入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摸底调查,对在用的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车辆和驾驶人、车辆载客人数、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进行重新清查,并认真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对新增的接送中小学、幼儿园的车辆和驾驶人按照《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登记。同时,采取定人、定校、定车的方式,督促学校立即对自有接送学生车辆集中进行一次认真检验,检验的结果记入校车档案,检验中发现有交通安全隐患的,立即责令停驶,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校车管理措施落实。
三、严格道路巡查,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各中队根据辖区实际,合理安排警力,加大对接送车辆通行路段和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的管控力度,强化校车交通秩序管理。对于车辆超员、车证不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一律扣留车辆,消除违法状态,并依法对驾驶人从严处罚。对驾驶人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经历、最近3年内有记满12分记录,以及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饮酒和醉酒后驾驶的,一律禁止驾驶学生接送车辆。结合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严查运送学生车辆超速、超员交通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查扣相关车辆,停止运行,并向有关部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完善安全设施,优化学校周边交通环境。积极会同教育部门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情况进行一次实地勘查、调研,对需要增设和完善的全部登记造册,本着“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提出建设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组织实施,逐步更新完善。充分发挥现有停车场的作用,指挥疏导接送学生车辆到指定停车地点有序停放。优化学校周围运送学生车辆停车区域,合理设置上学、放学时段的临时停车泊位,方便接送学生车辆停放,防止出现车辆乱停乱放、学校门口交通堵塞、秩序混乱等问题。
五、创新宣传方法,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借助“五进”宣传的有力时机,大队充分发挥数字化在宣传教育中的优势,以各中小学校多媒体教室为依托,采用先进的数码技术进行宣传,宣传使用无牌无证车、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危害,使中小学生更直观、更生动地接受安全教育,增强了宣传效果。同时,积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对甘肃省庆阳市幼儿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向各学校、幼儿园进行通报。广泛宣传查获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采取张贴宣传画和挂图、发放宣传卡片、举办讲座等形式,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学生逐步养成良好交通习惯,维护自身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