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东营讯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利津大队结合辖区实际,采取“四项”有力措施,扎实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一、细化工作分工,深入开展排查。为保证排查工作深入到辖区每一个中小学校、幼儿园,不漏掉每一辆不合格车辆,对学校摸排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分工,实行了大队包片、包学校的办法,要求逐校调查,全面掌握各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状况、校车和交通安全设施等基本情况,落实“四见面”措施,对已有校车台帐进行补充完善,确保排查登记不漏一校、一车、一人,坚决杜绝排查漏洞。同时,与校领导建立日常信息联系制度,把接送学车辆纳入户籍化管理,真正将送学车辆管理起来,对校车的变更情况要求及时报重点车辆管理户籍员,对不如实反映情况的,一旦出现问题,将依法追究车主及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车安全管理员、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二、强化源头管理,增强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学生接送车辆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备案制度,集中审查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对驾驶人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经历、最近3年内有记满12分记录,以及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饮酒和醉酒后驾驶的,一律禁止驾驶学生接送车辆;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校车驾驶人管理制度,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同时,对家长合租的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开展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三、加强巡逻管控,整治违法行为。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严格整治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超速、饮酒和醉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学生上下学期间,要依托护学岗,在校园门口周边地区或接送学生车辆必经路段设置检查点,坚决遏制接送学生车辆超员交通违法的发生;加强城乡结合部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同时,对专用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对非专用校车接送学生的,还要重点检查备案情况,对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备案的,要进行宣传教育,责令其停止营运,并要求补办校车标牌。
四、强化宣传教育,扩大舆论氛围。通过区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查获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引导和呼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关注、关心学生乘车安全,共同推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通过采取张贴宣传画和挂图、发放宣传卡片、举办讲座等形式,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学生逐步养成良好交通习惯,维护自身交通安全;通过召开家长会、学生班会及发放告家长书等途径,教育家长不要擅自租用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孩子,对发现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车”接送学生时,主动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