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东营2月24日讯 近几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大量的新驾驶员涌入社会,但是由于其技术水平、驾驶经验、安全意识等方面存在的欠缺,也造成了大量的交通事故。目前新驾驶员已成为交通肇事的主要群体,加强对新驾驶员的管理已刻不容缓。
一、严把培训考核关,为社会输送合格驾驶员。当前不少驾驶员培训学校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办学的社会利益,缩短培训时间,减少培训项目,满足于学员掌握一般的交通常识和驾驶技能,对学员缺乏必要的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和如何参与现代交通的教育,使学员受不到全面系统教育培训,质量无法保证。因此,要进一步规范各类驾驶员培训学校建设,加强对驾校的管理力度,确保在培训过程中时间、人员、内容的全面落实,保证培训质量。要严把驾驶员考核关,增加考核工作和科技含量、减少人为主观因素,增设心理素质、复杂路况条件下的驾驶等考核项目,使考核结果更具有科学性,更能反映驾驶员的实际水平,更能体现交通安全的需要。
二、要建立新驾驶员的跟踪考核制度。由于驾驶员管理制度的改革,学员在通过考核后直接拿到正式驾驶证,极大的方便了人民群众,但在实践中也有一定的不利影响。一方面,在社会和驾驶员中产生误解,以为拿到了正式驾驶证就是正式驾驶员,从而使新驾驶员缺乏必要的实习锻炼期,导致部分新驾驶员未经充分的实习就单独驾驶车辆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许多新驾驶员在取得驾驶证至参加年审一年或两年中,不参加任何驾协组织,游离于管理教育之外。使新驾驶员在这一段时期缺乏应有的教育,也就是说对驾驶员的一生中最容易发生问题一段时期失去了有效的教育和监管。因此,有必要建立新驾驶员的跟踪考核制度,明确新驾驶员在取得驾驶证至年审这一段时间内归属驾驶员培训学校、安全教育学校或所在地驾协组织管理,制定新驾驶员在实习期内各种考核标准,进一步落实责任,严格教育,严格对驾驶员管理。要通过驾驶员定期检审的时机,对新驾驶员进行一次集中的安全教育,进行必要的考试、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签章,以增强新驾驶员自我学习、自我教育、安全行车的自觉性。
三、要加大对新驾驶员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新驾驶员的违章从主观上讲大部分都是缺乏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引起的。针对这一点,各交巡警部门在日常交通管理中,要把各类新驾驶员列为重点管理对象。除了对各类新驾驶员的违章行为要严管重罚外,同时要跟上相应的教育措施,要充分发挥安全教育学校的作用,对其进行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的教育。通过教育,使新驾驶员能充分认识到自身违章行为的严重性,增强安全意识与法制意识。
四、要加强对新驾驶员的社会化管理力度。要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将每一时期的交通事故状况,新驾驶员引发交通事故状况及时向社会公布,以引起驾驶员本人、用人单位及其家庭的警觉,从而加强对新驾驶员的管理与教育,使新驾驶员处于处处讲安全、抓安全的舆论氛围中,增强安全行车的自觉性。
当前驾驶员已不仅仅是代表一种职业而是一种个人能力的象征,新驾驶员的数量,大幅度增加,各级交通管理部门以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对新驾驶员驾驶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为驾驶员负责,为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态度,不断研究新方法,解决新问题,认真抓好对新驾驶员教育与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