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路面执勤民警的执勤执法能力,提高民警的公信力,利津交警四中队从强化路面执勤民警“五种意识”入手,提高民警的执勤执法业务能力,树立交警良好形象。
一、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执勤民警“管事率”。要求民警从思想上增强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观念,防止重实体、轻程序、轻证据现象发生。从执勤的每一个执法环节抓起,规范执勤执法行为。要求民警在路面执法时,特别是在现场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做到违法行为发现及时、判断准确、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方式得当,该罚款的一律罚款,该暂扣驾驶证的一律暂扣驾驶证,该扣车的一律扣车,严禁降格处罚、只处罚不纠正违法行为等现象的发生。
二、强化法治意识,提高自身执法水平。要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提高执法水平。为使民警真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求执勤民警要重点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民警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等民警执勤中常用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常用法律法规的熟练程度,真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三、强化科技意识,提高科技装备利用率,不断提高交通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由于很多交通违法行为具有瞬间即逝、不可重复的特点,很难对其进行证据固定,给处罚带来一定的难度,必须利用科学手段,提高管理效能,有效震慑交通违法行为。
四、强化服务意识,树立良好形象。教育全体民警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的方针,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同时要求全体民警,切实依法履行职责,做到公正执法,公道办事,坚决杜绝“冷、硬、横、推”现象,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服务群众。
五、强化监督意识,规范执法行为。为保证警容严整、举止规范,展现民警良好的执勤执法形象,大队注重日常监督检查,对民警的警容风纪、执法形象和法律文书制作等情况进行不定人、不定时的抽查,并不定期对路面、违法处理室、事故处理室检查执法、勤务等情况,并就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切实加强对执勤执法行为的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