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召开涉疫医疗药品及防护用品质量安全和保供稳价告诫会

2022-12-12 19:23: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苏志浩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苏志浩 东营报道

  12月12日,东营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涉疫医疗药品及防护用品质量安全和保供稳价告诫会,东营市2家药品批发企业、9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疫情防控药品供应紧张,企业经营者要在关键时刻提高认识,站在保障公众健康、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的高度,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取多种措施组织货源,各药品经营企业,特别是大型药品批发企业,要充分发挥龙头作用、渠道优势,千方百计采购安全可靠的疫情防控药械,全力配合保障好群众的购药需求,保障市场供应,主动服务社会。

  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将保障质量作为头等大事,严格按法律法规和规程制度办事,提高规范经营水平,确保采购、储存、销售、配送全程质量可控,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要积极履行药品安全主体责任,连锁总部要切实履行好对门店的管理责任,按照“七统一”管理要求,抓好对门店的日常管理,健全采购、销售、储存、配送等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执行药品经营法律法规和质量规范,定期对疫情防控药品管理情况进行内审和风险评估,主动发现问题、消除风险,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要积极参与社会宣传,充分发挥药品经营单位贴近群众、专业性强等优势,围绕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疫情防控安全用药知识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科普宣传,提高宣传覆盖面和时效性,让更多群众了解安全用药知识,为保障广大市民群众身体健康贡献力量。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九不得”和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告诫函的要求,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要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东营市市场监管系统将进一步加强医疗药品用品价格监督检查和巡查工作,严肃查处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医药市场经营秩序。

初审编辑:赵静

责任编辑:马宝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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