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将召开城区居民阶梯水价改革听证会

2016-05-27 14:50:00    作者:admin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利津县 阶梯水价 城区居民 听证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提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利津县物价管理办公室拟于2016年7月中旬召开利津县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改革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大众网东营5月27日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利津县物价管理办公室拟于2016年7月中旬召开利津县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改革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人员名额
  (一)听证会参加人: 19名,其中消费者 10名,经营者代表1名,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工作人员8名。
  (二)旁听人:3名。
  (三)新闻媒体:1家。

  二、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一)消费者。采取公开征集、自愿报名与委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并在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由县物价管理办公室随机选取。

  (二)经营者。由利津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推荐产生。
  (三)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参加人。由所在单位推荐产生。
  (四)旁听人、新闻媒体。采取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选取的方式产生。

  三、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县常住人口,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一旦选中,不能替换;
  5.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听证会旁听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县常住人口,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听证会纪律。(三)新闻媒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新闻采访资质;
  2.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报名时间、办法
  报名时间:2016年5月23日至6月8日。

  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报名办法:请携带身份证、记者证等有关证件到县物价管理办公室报名。报名电话:0546--5685312
  报名地点:利津县大桥路158号县物价管理办公室221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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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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