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法院制定时间表 分阶段多措施解决执行难问题

2016-09-09 14:26:00    作者:张小倩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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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9日上午,为解决案件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增强司法公信力,东营市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确定了解决案件执行难问题的总体目标、具体目标主要措施以及综合保障条件。

  大众网东营9月9月讯(记者 张小倩) 9日上午,为解决案件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增强司法公信力,东营市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确定了解决案件执行难问题的总体目标、具体目标主要措施以及综合保障条件。

  2018年初 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通过第三方评价认可

  据了解,到2017年底,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得到基本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2016年9月底前,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三管”运行机制,全面实施执行工作的“三统一”管理;实行执行团队工作模式,落实繁简分流、集约查控;完善执行工作警务化、规范化等工作运行机制,实现体制完善、机制健全、管理规范有序。明确执行不能案件的范围、认定标准和退出程序,依法区分执行难和执行不能案件。

  2016年10月底前,完成对未实际执结案件的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全面启用财产查控。

  2017年12月底前,把2015年之前未实际执结且被认定为执行不能的案件,依法退出执行程序。

  2016年底前,立审执有效配合,加强风险告知、强化财产保全,防止财产转移,解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问题;加大制裁、打击力度,解决抗拒执行问题;优化执行环境,解决外界干预问题。

  2016年12月底前,新收的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

  对2015年底前未实际执结但已经按照终本程序等结案的案件,经过查控有财产的足以执结完毕的,依法恢复执行。在2017年6月底之前要恢复到60%;到2017年12月底,恢复到95%以上,法定期限内全部执结。

  2018年初向社会发布《执行工作白皮书》,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通过第三方评价认可。

  四项管理体制 三个保障措施

  据了解,法院将从建立健全三统一管理体制、合理配置执行权、加强信息化建设和运用、健全执行运行配套机制4个部分入手,建立健全和强化26项工作机制和保障制度。针对每项措施的基本法案,其要求2016年9月底前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报市法院执行局审批后执行。

  为了保障解决方案顺利实施,法院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做好组织保障。对解决执行难实行“一把手工程”,党组书记、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二是配足执行装备,确保物质保障,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全面完成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保障执行工作用车、通讯,配齐单兵执法及其他必要装备;建立法警应急处置团队,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到位,保障执行人员人身安全;三是主动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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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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