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租赁协议起风波 民警出面来解决

2017-08-03 14:44: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频道 作者:
  大众网东营8月3日讯(通讯员 荆其胜)余女士是一位地道的家庭主妇,其丈夫李某是一个市直单位的职员。余女士原来在家一直照顾着两个孩子上学,伺弄着家里的几亩薄田。如今两个孩子都已先后考上了大学,李某就不让妻子再在家种地了。闲下来的余某在家总觉得不自在,就琢磨着找点事干。李某就让自己一直在市里混的表弟李小某带着余某四处走走,看有没有合适的行当可以干一干。
  他们先后看了多处,李小某建议表嫂租个门店自己开个茶楼或卖个面条什么的。余某的丈夫李某听了他们的介绍也觉得可行,于是就又到前几天看的金融港附近的一家出租房看了看。
  这家出租房只门里挂了一个出租告示,他们看了电话就与出租人肖某取得了联系,对方很快就要与余某等人见面,看来出租人挺着急出租。
  见面那天,肖某是与他的原合伙人王某一起来的,都是二十几岁的小伙子。余女士一方因是第一次出来干这种事没什么经验,也没问房屋的主人是谁,就和肖某等人达成口头协议。初步定的是房内一切设施不动,每年租金5万,连续租赁5年。第一次先付三年的租金共计15万。为表诚意,先付定金两万,待余某一方筹足款后再写合同并交齐租金,房屋改造的活交完定金就可以先干,余某当天就交了两万定金。
  说好后余某的丈夫与表弟就一面筹款,一面按自己的想法对房屋做部分改靠。他们刚刚找人把门头的牌子换上,还没动其他的工,这时一个姓柴的女士找上门来说这房子是她的,未经她的同意李某等人不能动工干活。
  经了解,柴女士果然是房子的主人,一年前有两个外地来的小伙子,以每年两万的租金,一租租了5年。当时是毛坯房,刚租出后柴某就有点后悔了,因为相同的房子人家一租起价就每年5万。但因双方已经签了合同,柴某也不便反悔。只是合同中有一条:不经房主同意,房子不能转包。
  为了让余某等相信,柴某还回家拿了原先签的合同让他们看。这种情况下余某是不能再租了,李小某就与肖某取得联系说明情况。肖某不以为然,还要余某继续履行先前达成的口头协议,并以已经破坏门面相要挟,要求余某李某等人赔偿门面,最好是继续按原先说的去办。
  原来肖某自租了门面后,自己原也想好好的干一番,但是干了一年多因是刚形成的市场,没有预想的那么好。不仅没挣着钱,还搭进去不少。肖某就急了,总想找一个下家盘出去。挂了多少天也没有一个问的,好不容易有了一个想租的,正好想把自己投的全找回来,哪还有放过的道理。但是他们在所有的交易中毕竟隐瞒了一个关键的事实:肖某不是房子的主人,在租人家的房子时有不得自行转租的协议。
  余某一方不知咋办,认倒霉拉倒。但是肖某一方却不依不饶,多次打电话找余某李某,并威胁余某李某。无奈之下余某报警。
  民警了解情况后主动找到肖某:明确告诉他们:一是他们不是房子的主人,在与房主订合同时就已明确约定了权限,肖某等人没有转租的资格;二是肖某隐瞒事实,对余某等人进行了欺骗。三是不能强买强卖,任何合同都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肖某等人的行为涉嫌违法,如果一意孤行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肖某等人经民警批评教育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一定注意。余某一方了解了肖某等人的情况后也自愿不要先前付出的2万定金,让肖某用以恢复原先的门面。
  就这样一场风波在民警的批评劝导下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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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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