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将建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 保障市民用药安全

2018-01-26 10:43:00 来源: 东营网 作者: 李红佳

  1月25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我市将建设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2020年底前全市药品全品种、全过程实现信息可追溯,以此来保障市民用药安全。预计今年年底,全市药品生产和批发企业,部分试点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将完成药品追溯体系建设。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经信委、市卫计生委联合出台《东营市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到2020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实现药品制剂(含进口药品)全品种、全过程信息化追溯。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通过建立药品追溯体系,及时准确地记录、保存和传递药品追溯信息,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确保药品可召回、责任可追究。逐步实现药品最小包装“一物一码”的信息化追溯。

  按照《方案》,我市将争取在2018年底前,所有生产和批发企业建立药品追溯体系。企业在药品生产、入库、出库等环节,进行药品编码、信息采集、保存、验证等。

  争取在2019年底前,所有零售药店建立药品追溯体系。今年在每个县至少选择1个零售连锁药店、3个单体门店进行追溯试点,争取2019年底前所有零售药店建立药品追溯体系。届时,药品售出后药品将标记为“已售出”状态。

  2020年底前,医疗机构完成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今年在市管医疗机构中至少选择1家公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追溯试点,在每个县至少选择1家公立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追溯试点。争取2019年底前所有公立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建立信息化追溯体系。2020年底前,公立一级以上(含一级)医疗机构全部建立信息化追溯体系,有条件的县区可将一级以下及其他医疗机构一并纳入药品信息化追溯管理范围。我市将在医疗机构药库统一部署药品信息追溯系统客户端,配备必要的信息识别采集设备。

  政府相关部门将建设药品追溯管理平台,采集药品全流向追溯数据,实现对药品追溯供应链的全过程监管。该由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建设,今年底前完成,并与各类药品追溯信息平台互联互通。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成后,市民可以通过监管部门或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药品查询端口,如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实现药品基本信息检索和追溯信息自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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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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