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纪委通报7起澄清党员干部受到不实举报典型问题 有1起涉及东营

2018-11-29 09:25:00 来源: 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澄清保护机制,倡树实绩实干、为担当者担当的鲜明导向,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切实体现组织关心的温度,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和担当尽责的浓厚氛围。省纪委近日通报7起澄清党员干部受到不实举报典型问题,分别是:

  关于澄清对济南市长清区平安街道党工委原书记邓洪刚拆迁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不实举报。2018年9月,在干部任前公示期间拟提拔的邓洪刚被王某某实名举报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经查,王某某两处房产因市政建设和片区改造面临拆迁,由于自身原因、政策调整造成过渡安置费暂停发放,因部分坍塌房屋不符合补偿政策而未予以补偿,非邓洪刚不作为、乱作为所致。同时,举报人为谋取政策外非法利益,多次约请邓洪刚吃饭,邓洪刚均予以拒绝,并明确表示按政策规定办理。经核查认定举报反映问题不实,济南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负责同志赴长清区召开领导干部澄清正名大会,现场通报调查结果,并予以澄清,举报人王某某正在处理中。

  关于澄清对利津县北宋镇党委书记陈建军在侯王村有关事务上不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滥用职权等问题的不实举报。2017年以来,东营市纪委多次收到匿名反映陈建军处理有关村级事务不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滥用职权等问题的信访举报件。经查,北宋镇党委政府多次就侯王村占地赔偿到户指导;陈建军在该镇财政资金紧张情况下积极对上协调,为侯王村争取预付资金50余万元,实施自来水管线更新工程;陈建军多次主持召开镇党委会议研究,带队深入细致做群众思想工作,拆违工作符合集体决策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核查认定举报反映问题不实,东营市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到北宋镇,主持召开干部澄清正名大会,对核查情况进行通报并予以澄清。

  关于澄清对潍坊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董兴磊搞封建迷信、弄虚作假、搞权钱交易、跑官要官等问题的不实举报。2018年8月,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收到转办的匿名反映董兴磊搞封建迷信、弄虚作假、搞权钱交易、跑官要官等问题的信访举报件。经查阅相关文件和档案资料,以及与数十名相关人员谈话调查,认定举报反映问题不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以及纪检监察部、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人赴潍坊农商银行组织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通报说明调查有关情况,对不实举报予以澄清。

  关于澄清对枣庄市台儿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姜东省骗取扶贫资金、违规报销费用、侵占村级协管员工资以及私造文书处罚企业等问题的不实举报。2018年4月,举报人冒名到台儿庄区纪委举报反映姜东省骗取扶贫资金100万元、挂职村第一书记期间违规报销费用、侵占村级协管员工资、私造文书处罚企业等问题。经查,反映姜东省以成立民安检测中心为名骗取扶贫资金100万元的问题,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违规违纪行为,台儿庄区纪委已于2017年9月给予时任局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问题与姜东省无关。此外,姜东省在挂职赵庄村第一书记期间,有关帮扶款已全部发放贫困户手中;上级拨付的村级协管员资金14760元,已全部发放村级协管员手中;行政处罚程序正当,不存在私造文书处罚企业问题。经核查认定举报反映问题不实,台儿庄区纪委在全区印发通报文件,及时予以澄清正名。

  关于澄清对莒县店子集镇中心小学校长邵长林权钱交易、贪污腐败等问题的不实举报。自2017年7月起,莒县店子集镇姜庄村小学教师牟某某先后20余次向省市县党委政府有关领导,纪检监察机关及组织、政法、信访等部门负责人匿名或冒名邮寄举报件,反映邵长林存在权钱交易、贪污腐败等问题。经查,牟某某因绩效工资和考勤问题对邵长林心怀怨恨,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情况下,捏造事实对其进行诬告陷害,严重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经核查认定举报反映问题不实,莒县纪委责成教育部门召开会议澄清事实,并对诬告陷害者予以处理;县教育局召开全县中小学校长园长会议、店子集镇中心小学中层干部会议予以澄清正名,给予牟某某降低一个岗位等级处分,并在全县教育系统通报批评。

  关于澄清对邹平县高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刘旭东带队强拆、破坏房屋的不实举报。2017年7月,邹平县纪委收到李某某(邹平县卫生防疫站退休职工)反映刘旭东在济青公路扩建时带队强拆、破坏房屋问题。经查,济青高速拓宽工程指挥部因工程建设需要在李某某房屋南面架设防护网,请求高新街道协助维持现场秩序。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高新街道组织机关干部和部分民警维持秩序,期间,李某某夫妇多次对工作人员指责并拍摄视频。刘旭东带队到达现场维持施工秩序时,工作人员并未对李某某房屋采取任何拆除措施,也不存在不文明行为。经核查认定举报反映问题不实,邹平县纪委及时澄清事实,并将有关情况通过新闻报道公开发布。

  关于澄清对莱西市日庄镇沟东村党支部书记高维玉挥霍扶贫款等问题的不实举报。2017年9月,举报人冒名举报反映高维玉挥霍上级拨付的扶贫款,并通过做假账将扶贫款据为己有的问题。经查,自2011年1月高维玉担任该村党支部书记以来,作为省级扶贫村、市乡村旅游特色村,该村先后获得上级扶贫资金共计80.8万元,已计入村集体账户,并经村民代表会议商议,先后用于该村水利、电力、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开支,且已据实入账。经核查认定举报反映问题不实,莱西市纪委及时予以澄清正名。

  通报强调,以上澄清的7起诬告错告不实举报中,有的是匿名、冒名举报,有的是举报人因道听途说、不了解实际情况或者不熟悉政策而错告他人,有的是为获取不当利益、因心怀报复而诬告他人;有的党员干部在执纪执法中因坚持原则而得罪人受到举报,有的在履职过程中因拒绝非法利益诉求而受到诽谤等。这些不实举报,背离了信访举报监督的本质,干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序推进,挫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造成了不良影响,其危害性严重性不可小视。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还以清白,体现了党委、纪委旗帜鲜明澄清是非、保护干部的鲜明态度,也体现了激励干部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坚定决心。

  当前,山东正处于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的关键时期,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担当作为、敢闯敢试、埋头苦干、无私忘我,始终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只要出于公心、依法履职,就要理直气壮地去干、去抓、去管,党组织会做实干者、清白者的坚强后盾。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省委实施意见和《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容错纠错的办法(试行)》,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持“两个维护”,扛稳主体责任,以上率下、示范引领,采取实的招数和硬的措施,切实推动容错纠错和澄清保护机制落实落细落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坚持打虎拍蝇是政绩,实施容错纠错、为受到诬告错告者澄清正名也是政绩的观念,把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结合起来,既督促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又旗帜鲜明为实干者撑腰,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及时通过召开澄清大会、出具书面说明、向党组织通报等方式进行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帮助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顾虑,充分保护党员干部敢于负责、善于作为的积极性,有力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凝聚起加快推进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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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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