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全面推行森林湿地长制实现管理常态化 让每一片森林湿地都有“贴心管家”

2020-03-05 14:15:49 来源: 东营网-东营日报 作者: 于明嘉 王宁 商金杰

  2019年11月,东营市出台《关于全面建立森林湿地长制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森林湿地长制体系,着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保护管理新机制。

  截至目前,全市森林湿地长制体系已基本建立,共设森林湿地长2261名,其中市级5名、县级32名、乡级122名、村级2102名。一名名森林湿地长,就如一个个“贴心管家”,精心呵护着每一片森林、每一方湿地,让绿色更加浓郁,让湿地更富生机,让城市融入自然。

  “增绿”:让绿色更加浓郁

  如果说生态是一座城市的底色,那绿色就是这底色中不可或缺的一个基本色。围绕造林增绿,通过全面建立森林湿地长制,我市进一步压实绿化任务和绿化责任,促使造林绿化工作向纵深推进。

秋月湖

  全面推进“绿满黄河口·美丽新东营”国土绿化行动。着力抓好公路、铁路、河渠、堤坝及环城镇、环村庄等重点区域绿化美化,在开展森林生态修复保护、乡村林场建设、林果产业基地建设、森林生态廊道建设、森林城镇创建、矿区植被恢复、森林生态旅游、林业扶贫工程等一系列国土绿化工程中,每年推出2-3个精品工程,确保取得实效。

  积极开展沿黄河绿色生态廊道工程建设。以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为契机,以黄河大堤生态带、南展大堤生态带两条生态绿带,串联龙居生态林场、龙栖湖省级湿地公园、天宁寺生态林场、天宁湖国家湿地公园、垦利生态林场、垦利沿黄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大汶流入口景观区、利津东津省级湿地公园、黄河沿线高标准林果基地等多片林地、湿地及林果基地,形成“两带多区”的沿黄综合生态体系。

安居工程

  加快促进林业产业基地发展壮大。围绕“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立足东营市资源禀赋,积极培育壮大特色林果、种苗花卉、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加快建设高标准经济林生产基地和现代高科技经济林示范园,推动特色经济林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观光果园、观光苗圃等新产业新业态,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协同共进,提高生态资源效益。

  “增湿”:让湿地更富生机

  湿地是东营最大的特色。据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东营市湿地有5类14型,湿地总面积45.81万公顷,约占山东省的四分之一,全市湿地率41.58%……2018年,东营成为全球首批获得“国际湿地城市”称号城市。近年来,我市坚持以湿定城、依湿治城,加强湿地与城市互动,促进生态文明转型,加快打造充分彰显湿地特色的生态之城。

鸣翠湖

  通过全面建立森林湿地长制,落实各级政府的湿地保护主体责任,是东营市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东营市生态环境改善的重要途径。

  加快推进湿地城市建设步伐。继续抓好《东营市湿地城市提升实施方案(2019-2020)》和《东营市建设湿地城市方案》的落实,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管控机制和保障机制,积极构建完善的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湿地保护体系,通过开展库塘、河湾、洼地、沟渠等湿地修复,形成布局合理、连通有序、灌排畅通、循环良性、生态健康的湿地生态格局,实现雨季蓄水,旱季供水良性循环;同时,采取林、草、湿科学结合,打造全市最美湿地,建设富有活力的现代化湿地城市。

黄河口生态旅游区

  促进湿地资源合理利用。通过合理开发利用湿地,发展湿地经济,打造湿地文化,实现以“以湿养湿”的目标。依托优势湿地资源,推进湿地生态旅游业、湿地生态农业、湿地资源加工业、湿地文化产业发展。积极探索湿地产业扶持政策,加快培育产业典型和龙头企业,培植湿地产业品牌,提高产业知名度,促进湿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农民增收致富开辟更广阔渠道。

  “护绿保湿”:让城市融入自然

  东营市把保护森林和湿地资源作为推行森林湿地长制的首要任务,切实保护好存量自然资源,维护生态资源安全。

  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制。加大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森林火险预警监测,强化火源管控和监督检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防扑火能力,努力形成科学高效的综合防控体系,确保森林火灾有效预防和安全扑救;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控减灾,着力抓好美国白蛾、蛀干害虫等重大有害生物的防治,减少灾害损失。

明月湖

  科学划定重点保护区域。把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保护发展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划定重点保护区域,落实保护措施,实行用途管制。明确县级以上重点公益林范围,公布重要湿地名录,构建以公益林、重要湿地为基础,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为重点的自然保护体系,维护生物多样性。

  加快建立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森林湿地保护管理制度建设,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逐地逐片落实管理主体,确保每片林地、湿地和古树名木都有森林湿地长和具体管护人员负责管理。积极探索“民间森林湿地长”等有效做法,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促进形成有效社会监督体系。稳步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改革,定期开展森林资源专项整治和专项保护行动,对涉林涉绿案件做到有案必立、立案必查、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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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丰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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